第 65 章(1 / 2)

“喔喔喔”

一声响亮的啼鸣,打破清晨的寂静。

第一次被鸡鸣叫着起床,常念感觉还不赖。家里养的那群野鸡野鸭太小,不过算算也差不多一个月了,公鸡一般在三个月左右开始打鸣,也就是再过两个月,他便能过上鸡鸣犬吠的田园生活。

想到小狼嚎的那一嗓子,离犬吠可能有点远。不过他确实有想要驯养狼的打算,毕竟以后养羊放牧有狗跟着会方便许多。

比起其他品种的狼,好像是灰狼更容易被驯养,但想成功驯化,可能需要两三代的繁育。

他记得之前看的一份资料上记载,狗并非是人类主动驯化的,而是狼为了能更方便地获取食物,主动靠近人类,并在这个过程中进化出亲近人类的属性。这种属性和习惯被狼群一代一代地往下传,最后变成一种基因。

虽然现在已经没办法考证,但从狼和狗之间没有生殖隔离这件事来看,狗确是由狼演变而来,最多不过是费些心思的事儿。只不过大多灰狼都在二三月份产仔,“养狗”可能要放到明年了。

今天是常念在原水的第四天,算算日子,明日庚和申便能带着奴隶到达原水,他也只差麦窖一样还没教了。

吃完早饭,他问伏甄:“昨儿说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今天我们就将挖好的坑做成麦窖。”

“都准备好了,歇一会儿再过去吧。”伏甄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这几日常念基本是天不亮就起床,很多事情都替他们考虑好了。

拍了拍手上的饼渣,他笑着拒绝:“不了,今天睡得很好,一点也不累。左右都是叫他们动手,我不过出个嘴皮子的事儿。”

出去后伏甄走在前面,常念和厉走在后面,厉俯身低声问:“今天的麦窖也是想给我打个样子吗?”

常念抿唇轻笑,“想多了,这种麦窖和半地穴式住宅一样,都算是简单应急。也不能这样说,麦窖确实还不错,只要别叫雨水淋了,晒好的麦子放在里面存放三五年都没有问题。但麦窖体积小,存放的体量有限,更适合家用。我们延越要建的可不是窖,而是粮仓!这个等回去再和你细说。”

厉点点头,明白了小狐狸的意思,最好的东西都要留给延越。

昨天挖的坑大概有三四尺深,直径五六尺,呈向下的漏斗状,做好后存放几百斤麦子不成问题。

这处的地势偏高,摸着土壤也算干燥,常念叫人将柴火拿过来,在坑中点了极旺盛的一堆火。这样做的目的不单是将窖壁的水分蒸发掉,也是如烧瓦一样,起到一个隔水的效果。

待大火熄灭,将窖内清理干净,又分层垫好草木灰、木板、稻草,最后将编好的席子在底部和四壁围拢好,盖上防雨盖,一个麦窖就做好了。

常念看着做好的麦窖,想着该教该叮嘱的应该再没有错漏,才说:“收回来的麦子需要晒好脱粒再放到麦窖里,只要不淋雨水,存放一两年绝对没有问题。”

“可以存放一两年?”这

几天,伏甄已经学会平静的面对各种使她惊喜的事,但听到麦子能存放的时限时,心里仍是止不住地怦怦乱跳。

不过常念没准备让她这么乐观,提点道:“原水的麦子是不少,今年也能收获良多,但并不是每年都能如此。之前它对于原水来说不过是漫山的野草,至多也就是鸡鸭的口粮,所以没人会特意关注。比起土豆,麦子要娇贵的多!如果哪年雨水多了或是少了,都会影响它的收成。毫不夸张的说,碰到年份不好的时候甚至会颗粒无收。所以伏甄要记住,囤积粮食可不止是冬日的事情。刚刚我预估的年份很保守,其实如果好好打理,麦子也可在麦窖中放个三五年。我说这么多,是想你心中有个计较,不要真到那时慌乱才好。”

伏甄若有所思,之后重重点头,“多谢祭司告知,伏甄一定好好计划。”

“等明年春天你来延越,我带你看一些东西,相信你还会有其他打算。”常念多的没说,只待明年伏甄亲自看过麦田之后再提。

说完正事,有个原水的姑娘提了一筐什么过来,进了才看清,竟然是一筐枣子。那姑娘虽然肤色偏黑,但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梨涡,看着十分可爱。

“祭司尝尝,这是我们原水的一种小果子,味道很好。”

这东西是大祭司让带来的,枣树他们这里确实有,不过只部落后面长了五棵,因着结的不多,所以平日里宝贝的很,就连原水自己人也少有吃过。

常念当然不知道,拿起一颗擦了擦,味道还不错,挺甜的。之后他又拿了两颗,放到厉的手里。

哎!怎么办,想拔两棵枣树回去。

虽然枣树在果树中并不算大,但扛着也费劲儿啊,忧伤!不然种棵枣树在院子里也挺好,好在有枣核,只不过等他从一颗枣核变成能结果的枣树,起码还要五六年之久。

送枣子的姑娘眼神灵动,看起来就是个开朗的性子,见常念吃了她送的果子,甜甜一笑问:“祭司在部落可有定下的姑娘。”

“咳。”

常念被呛了一下,厉眼神如刀地看向那姑娘,但仍不忘帮小狐狸拍背。

只是姑娘的眼神没分给他一点,还盯着漂亮的少年等他的答案。

常念同厉摇摇手,示意自己没事。但姑娘却会错了意,语调上扬道:“祭司的意思是没有?你觉得我怎么样。来之前我问过大祭司,她说如果你也觉得我不错,我可以与你回延越。”

咋整,第一次被表白,有点紧张。可是要如何告诉人家姑娘他是弯的,性取向是旁边这位。

厉紧抿薄唇,一直不语。但他内心也极忐忑,万一,万一他的小狐狸应了,他要怎么办?将姑娘杀了?那肯定不行,念会恨他。

有些紧张的揉搓着耳垂,常念最后还是拒绝道:“我在延越是没有定下的姑娘,但......我心里有人了,抱歉。”

“轰”

厉觉着自己的脑子好像被雷劈过一样,乱哄哄的听不到别的动静。心里有人了?谁?为何他不知道?

将他可能接触过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刚刚念的语气明显是指人是延越的。可延越的会是谁呢?他与族里的姑娘话都很少,只有说正事的时候才会交谈几句,只有,只有玥。

是了,念带玥是不同的,总是惦念她不说,好像还送她亲手做的花环。所以,是玥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有人在叫自己。

“厉,发什么呆呢,我们回去了。”

眼神重新聚焦,看着那张白嫩嫩的脸在自己跟前,他竟有一种冲动,想捏着念的下巴按到自己胸口,然后在他的后颈和喉咙这些显眼的地方都咬上他的牙印。就好像动物标记领地一样,告诉所有人,这人是他的。

努力压抑住这种情绪,他艰难开口:“你说的人是谁?”

“人?什么人?”不是常念迟钝,是厉恍惚的时间太长了,他拒绝小姑娘之后,又和伏甄谈了一刻钟。

“你说你心里有人了,是谁?”厉的声音有些哑,不过这会儿常念早紧张的丢了五感。

“我,我骗她的,骗小孩子的话你也信。”好半天,他才结结巴巴的解释。

这个说谎是显而易见的,厉怎么能信,于是又哑声追问:“那个人是玥吗?”

“玥?我怎么会喜欢玥?我一直当他是姐姐。而且我瞧着,鹤工才喜欢玥吧。”说起真话,他底气明显足了。

厉只看一眼,便知道他此话不假。

但不是玥,还有谁呢?确实没有符合的人了,难道真的是糊弄那姑娘的话?人最擅长欺骗自己,由其是在感情中,所以厉半自我催眠似的相信了刚刚的托词。

只是即使这样,他的心里也觉得有什么罩着,闷闷地透不过气。

念总是要长大的,纵使现在没有心仪之人,那以后呢?他要如何留住他的小狐狸,或许要对他再好一些吧。

他记得念说过,习惯是很可怕的,养成一个习惯只要二十一天,但戒掉一个习惯却需要三个月甚至三年。

他就要成为念的习惯,而且是无法戒掉的习惯。

卑劣吗?管他呢!

第二日,果真如常念计算的一样,庚和申带着奴隶过来了。长长的队伍确实是将奴隶都带着,除此之外,竟然还牵了五辆驴车!

伏甄看着延越过来的一行人,不知道要先惊讶于驴拉着的东西,还是束缚在奴隶脚上的链子。

驴拉的自然是板车,而奴隶脚上套着的则是脚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