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1 / 2)

再见漫山遍野的麦子,伏甄觉着既兴奋又忐忑,关于原水的未来,她第一次产生了不知该往哪儿走的迷茫。但作为首领,她基本的城府还是有的,所以面上并未显露。

可即便如此,常念也能猜到她大概想法,却没有戳破。

和出的面还剩下许多,又揪了一个面剂子准备擀成面饼,他手上的动作没停,侧头看原水的族人问:“大家觉得经过处理的小麦味道如何?”

如何?那可太好吃了。

烤土豆早吃腻歪了,兽肉不但吃得少还有一股腥膻味,像小麦这样......好吃的东西,恨不得天天都能吃到。

他们还不知道什么叫清甜,因为像蜂蜜和虫蜜这样的东西,都只舍得用在祭祀上。只有几l个尝过的,心中感叹小麦竟然会有如此稀罕的味道。

不过考虑到人家祭司还在等他们的回答,原水部落的族人忙点头:“好吃,特别好吃。”

手里的饼胚已经落在石板上,滋啦啦的诱着人流口水,常念笑着说:“这只是小麦的一个吃法,我叫它烙饼,一会儿再做几l碗面汤给大伙儿尝尝,雪天的时候坐在屋里吃碗面汤,即暖肚子又舒坦。”

伏甄听小麦还有其他吃法,内心焦急更甚,于是问:“祭司不是说有几l件事要与我商量吗?”

常念用竹夹子将烙好的饼取出,分成多份递给延越的战士尝尝鲜。纵使跟在祭司身后吃了许多好吃的,但依然被这种清甜俘获了舌头。要说这种甜他们可不陌生,建房子那会儿祭司给的蜂蜜水就是这个味道,此时他们再看原水的麦子,眼中也不自觉流露出热切。

“嗯,是有事要与伏甄首领商量,不过不着急,等一会儿尝过了面汤再商议也不迟。”

说完,他看向原水的族人,“烙饼你们可学会了?”

几l个常做饭的女人点头,“应是学会了。”

“没关系,晚饭大家可以自己试一试,如果哪里不会,便过来问我。”

又做了几l张,常念才开始擀面条,刚刚厚厚的饼皮被擀城薄薄的一张,之后他并没有继续处理面饼,而是用陶锅再底部润上一点兽油,又从延越背着的竹筐中拿出一头蒜,蒜片下锅爆香后加上清水,等待水的沸腾。

薄薄的饼皮上被撒了一层面粉,然后如卷皮子似的层层卷起,之后手起刀落,面皮变成了长条状的吃食,再水开以后一齐被扔下锅。

旁边放着常念随手摘回来的菠菜,洗净之后掰城几l段,放在一旁备用。

鸡蛋是从鸡窝里刚掏出来的,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摸着还有些温度。打了三颗放到陶碗里,用筷子迅速搅拌,待蛋清和蛋黄完全融合到一处,也放到一旁备用。

沸水将面条托起,适时加入食盐,等加过几l次冷水再次沸腾后,菠菜和鸡蛋先后下锅。菠菜遇热变成深绿色,染得锅内的面汤也挂上了薄绿。

这时陶锅中的香气已经能飘得老远,是菠菜的清香混合着淡淡的

蒜香。趁此时(),??????()?『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沸水瞬间将蛋液变成蛋花,黄灿灿的浮在上面。

只滚了一圈的功夫,常念便垫着干草将陶锅端下来。他用的是延越的陶锅,在烧制之初加了耳朵,倒也没有很烫。

盛一碗蛋花和菠菜很足的汤面,常念招呼伏甄:“你们也过来尝尝,小心有些烫。”

之后端着汤面来到厉跟前,小声耳语:“这东西叫汤面,味道可比红薯粥好多了。”

这个味道自然是再次惊艳众人,延越的战士开始思考,自己是否能背得动两筐麦子回去。

其他人还在惊讶面汤的好吃,但伏甄却开始思索刚刚放的那白色如面粉一样的东西是什么?整个过程中,她并没有看到常念放盐,但面汤确实是咸的。

“伏甄首领,你觉得汤面怎么样,比起烙饼如何?”

“很好,比烙饼更好吃。”伏甄心不在焉的答道。

他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面粉,看着厉将最后一口面汤喝完,说:“小麦磨成的粉我喜欢叫它面粉,至于面粉的做法还有很多,今天就不以一一展示了,后面会慢慢教于原水。伏甄首领,刚刚提到的事情,你看去哪里说方便?”

虽然小麦的吃法很重要,但是伏甄的心里悬着块石头,她很想知道延越要谈的事情是什么,遂道:“可以去我的帐子。”

厉适时站出来,不动声色地说:“一会儿说的事情可能不少,或许要多占用首领一些时间,不过我这个人喜静,谈事时不爱被打扰。”

伏甄当然能听出话里的意思,遂应道:“放心,我帐子附近最安静,一般不会有人来往。”

要说的话说完,厉就像懒得开口一样,还是常念接话道:“那就麻烦伏甄首领带路了。”

伏甄的帐子确实要比别处宽敞不少,她让两人随便坐,常念与厉就寻了一处坐在一块。

“那就开始啦,厉平时话少,便由我和伏甄首领谈。”

比起与厉沟通,伏甄更喜欢同常念说话,她总觉小祭司的声音听起来温声软糯,好像带着蜂蜜的甜。

“好,正好我也有事想与二位商量,请祭司先说。”

常念闻言,也没谦让,先从之前说好的事入手。“伏甄首领先前说,如果我们背不了太多的小麦,可以让族人再过来取一次。今天你也看到了,小麦确实很好吃,所以我可能要厚着脸皮多取一些了。”

伏甄爽朗道:“这是自然,既然应允祭司,伏甄绝不反悔。”

他嘴角牵起一个甜甜的笑,继续开口道:“谢谢伏甄首领慷慨,但不知你清不清楚,麦子成熟后需要尽快收割,如果这时赶上一场雨,麦地里的麦子大半都要发霉,那便也不能吃了。”

这个伏甄大概有些印象,以拳击掌说:“好像是祭司说的这样,等明日我便让战士们停止狩猎,抓紧收割麦子。”

很好,可以继续往下说了,常念不疾不徐地开口:“我见原水领地并不算小,想来将麦子全部收割完也不容易,不知伏甄首领是否放心

() 让启回去,带那二百多名奴隶过来帮忙收割?你放心,随行的战士和奴隶绝不深入原水驻地,只将外围的麦子帮忙割完。这样做的目的,一来是奴隶们过来,可以将更多的小麦背回延越,二来也是想让原水派出一百人送我们回去。自然,这一百人也是要帮忙背负小麦的。不过你放心,我们绝不会亏待原水,到时延越会拿出腌制好的兽肉作为交换。而且我保证,这些兽肉绝对可以放一整个冬天。”

为了能更好交流,常念又将春夏秋冬、南北东西、年月日时的概念讲给伏甄。

伏甄听后,眼神复杂的看着他,为何这人小小年纪竟会的这么多?他所做的事,完全超出一个祭司的能力范围,就好像是延越部落中供给稳定的心脏。

这个提议伏甄深思了半晌,最后应道:“可以。”

之所以答应,是他有至少八成的把握延越不会做出出格的事情。最近的相处她早看明白了,对方对原水却有所图,但这种图谋放在明面上,既不会让人觉得太过分,也会明码标价让你心甘情愿与之交换。

伏甄并不知道有个词叫互利互惠,更不知什么是双赢,不然她一定都会用在与延越的这场交易中。

从这一点入手,也是常念有把握她不会拒绝。即使早早猜到,但见事情被应允,他眼尾眉梢都上扬着开心。

“伏甄首领果然爽快。”

伏甄洒脱一笑,说:“你也不必总首领首领的称呼我,叫我伏甄就好。”

“好,伏甄。”他一口答应,也跟着说了句,“你也可以不必称我祭司,叫我念吧。”

一直没开口的厉冷淡打断:“我觉得叫首领祭司很好。”

不知道他这是又怎么了,常念无奈,从竹篓中拿出两块红薯干放到厉手里,“如果听着无聊,就吃点这个。”

伏甄看着他们的相处模式,还真是不同。就算像原水这种首领和祭司关系很融洽的,也不会如两人那样亲近,尤其是延越的首领,几l乎是要将小祭司捆在身上。

第一件事说完,他心里有了些底,便更不紧不慢地说:“不瞒你说,我找了很久的小麦,没想到能在原水遇见。今日你能应允延越将小麦多带回去一些,我心里十分感谢。如果伏甄不嫌弃,想邀请你与你的族人在明年春日来延越做客。我知道春天原水要准备春日的交换集会,但如果你们的目的只是为了交换盐晶的话,便也不必冒险远行,延越即可与你们交换。这些日子相处,想必你也知我为人,到时候定不会让原水吃亏。”

听见他的话,伏甄愕然地坐直了身子,这基本是变相地说延越有盐矿。不过对于她来讲,这个消息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