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2 章(1 / 2)

牧场一下多了那么多会员,时闻在高兴的同时也有点发愁。

晚上,他坐在燕克行旁边,拿了个本子写写画画,计算着九月份该给会员们寄什么。

好多会员九月份会收到第一份礼物,要是拿出来不够惊艳,有点不太好看。

时闻将牧场里有的东西一样样写出来,再一样样划掉。

大鹅不行,大鹅太大,也贵,作为月度礼物不合适,鹅蛋倒可以添上。

后院的南瓜熟了,难得又面又香,带一点奇特的南瓜香气,闻起来有点像坚果,这个可以放进去。

家里产的大豆也可以放进去,粗粮,健康。

有鹅蛋就不好放鸡蛋了,那还差点肉。

时闻皱着眉头看。

燕克行的椅子往后一滑,连人带椅子来到他身后,看了一下:“差一个主推产品。”

时闻转头看着他的侧脸:“我也是这样想。可惜我想不出来还能送什么。”

燕克行想了想:“绵羊猪是不是长得差不多了?”

时闻:“好像是哎,就是个头太大了,我原本想过年的时候再杀,要不然怕吃不完。”

燕克行的目光落在后台上的会员数量,意有所指地微抬下巴:“现在能吃完了。”

时闻看着本子:“有道理。”

第二天,两人站在猪圈前看着绵羊猪。

可能因为有机器人帮忙打理的缘故,整只绵羊猪一点都不脏,猪圈里散发着淡淡的消毒水味道,让绵羊猪也变得格外顺眼起来。

绵羊猪是一种杂食动物,他们家的绵羊猪胃口更好,什么都吃。

它们啃牧草、啃虫子、啃蔬菜,也吃玉米粒,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五个小时以上都在吃东西。

可能因为它们吃得格外多,哪怕时闻没有刻意育肥,它们的体型也大得喜人。

它们全身长着红褐色的长卷毛,看起来像一团红云。

要是不熟悉的人,一打眼看过去,可能会以为它们是一头头褐牛,个子矮很多的褐牛。

燕克行问:“这些绵羊猪大概有多重?”

时闻看了一下APP的数据:“上周称的时候,它们的重量在四百二十斤到四百七十斤之间,这段时间还一直在长。”

就是因为绵羊猪的体重一直在增加,时闻才没打算过杀猪。

不过理论上来说,这么大的猪早就可以宰了。

他们家的绵羊猪,买来的时候是三十一头,养了一年多,现在还是三十一头,一头都没少。

确实该尝尝了。

尝了才知道,要不要再养一批。

时闻看着猪圈里的绵羊猪,下定决心:“那这个月就将绵羊猪作为主推产品吧,我们宰两头。”

燕克行:“得请人过来宰。”

“那肯定,我们两个也没什么经验啊。”时闻用手点点栏杆,“我托傅哥他们帮着找找,这几天抽空把猪给杀

了。”

燕克行:“到时候我安排好时间(),留在家里一起帮忙。”

时闻:“那就挑个周末吧。”

两人商量好■[()]■『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时闻将家里要杀猪的消息放出去。

这里杀羊宰牛的人比较多,却没几个杀猪匠。

时闻托朋友们打听了好几天,最终才在隔壁市找到一个愿意过来帮忙杀绵羊猪的杀猪匠。

正式宰杀那天,时闻定在了周六。

朋友们都赶来了帮忙,宝叶阿塞、其勒莫格、张德元一家、傅蒙一家、祝佶,还有弓疆三人。

大家热热闹闹地围绕在时闻家正院里,常青青和辛香红架起大锅烧水,准备杀猪。

狗子们已经将其他牲畜赶去放牧了,家里就剩时闻特地留下来的两头绵羊猪。

杀猪匠唐大河指挥着他们拿着大铁钩,去猪圈里将绵羊猪勾出来。

大家一拥而上,除了勾绵羊猪的,还有抓猪耳朵的,抓猪尾巴的,推猪屁股的,尽管如此,时闻家的绵羊猪实在太大了,大家控制得很艰难。

时闻作为主家,和大家一起推猪。

绵羊猪不愧是在草原上放养的品种,力气是真的大,他很久没搞得这么狼狈了,气喘吁吁的,脸颊都红了。

其他人也跟他一样——除燕克行外。

这么多人一起,四百多斤的绵羊猪在短暂挣扎之后,很快被结果了。

常青青她们拿着大铁盆来装了两大盆猪血,到一边准备熬猪血。

大家准备处理这两头大猪。

宝叶阿塞气喘吁吁地问:“这些猪毛是不是要先剃下来?猪毛能用的吧?”

他们家的绵羊猪说是猪,一身长毛却又细又软,摸起来手感好极了,甚至不输大尾羊的毛。

时闻是打算留下来的,到时候看能卖到哪边去。

时闻说道:“剃吧,剃完之后我们再来烧皮。”

唐大河:“那得再磨一磨刀,刀利了才好剃。”

时闻笑:“我把磨刀石搬过来。”

剃猪毛也是大家一起上手,这个时候就能看出大家的手艺来了。

唐大河、张德元和傅蒙的手艺最好,他们用薄薄的剃刀轻轻一剃,大卷大卷的猪毛就落在底下铺着的塑料布上。

时闻摸了一下剃过的部位,只能感觉到光滑的皮肤,连毛茬都感觉不到。

不到五分钟,三个人一起将两头绵羊猪的毛全都剃下来了。

接着就是用火烧皮,然后分解猪。

唐大河是老手中的老手,他的动作又快又利落,有一种庖丁解牛一般的美感。

时闻站在边上,只见他从猪尾巴处破开猪腹,然后将里面的内脏等掏出来,又把猪头取下来。

明明猪全身都是骨头,他却光凭一把小刀,就轻松地将绵羊猪按部位分成一大块又一大块的肉。

切割下来的肉摆在案板上。

唐大河用赞叹的目光看着底下的肉,特地伸手

() 比划了一下:“这猪肥膘真厚,都有四指厚了。”

大家随着他的目光一起看向绵羊猪,纷纷点头。

绵羊猪的肉比一般的猪肉要油润,脂肪带着淡淡的米黄色,瘦肉部分甚至有一点雪花纹理。

光是看着,就知道这肉一定很美味。

张德元用手碰了碰:“这猪养得真好。”

时闻的目光带着欣慰:“养了那么久,花了那么多心思,不好我得哭去。”

傅蒙说道:“一般人花了心思,也很难养得那么好。”

时闻:“那先砍一坨肉下来,等会儿用来做杀猪菜。”

唐大河还要继续将大块的猪肉分成小块,其他人则帮忙打下手,烧水的,搬柴的,切肉的,洗菜的,清洗内脏的,每个人都找到了事做。

连小朋友们都去时闻家后院抱着柴过来——柴火主要由时闻收拾牧场时收集到的枯枝枯草组成。

等肉类处理好,放在干净的大桶里暂时存放。

大家开始准备做饭。

张德元做过帮厨,有做杀猪饭的经验,便主动接手了大厨的工作。

他将院子里原来烧水的大锅清洗干净,然后开始做杀猪菜。

时闻老早就听说过杀猪菜,可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吃杀猪菜。

杀猪菜主打一个新鲜,量大。

这边的肉刚切好,张德元在那边就开始做了。

他将油倒入锅里,烧得冒烟,再放入蒜头、干辣椒、大料激发出香味,然后往里面倒入大量的猪肉。

猪肉在锅里翻炒,迅速由粉润变成焦褐色,香味被激发出来,完成食材到菜肴的转变。

他再加入相对容易熟的内脏,继续翻炒。

张德元的手法粗犷而原始,里面看起来甚至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只靠大火的催发,食材本身的碰撞,碰撞出浓郁的香味。

等菜烧好,快要出锅的时候,辛香红端来一大篮从时闻家后院采摘下来洗干净的蒜苗。

张德元将翠绿的蒜叶和白嫩的蒜白投进去,瞬间,蒜苗特有的浓郁香味飘出来,将整道菜点缀得格外诱人。

张德元将锅铲放在锅里,并不将锅里的肉盛出来,只将锅子底下的柴火抽出来,留下火红的炭在锅子底下继续燃烧着,焖着猪肉。

他喊道:“吃饭咯——”

大家搬了凳子过来:“饿死我了。”“这也太香了。”“老张手艺可以啊!”

大家用一次性碗装了饭,围成一个大圈围坐在锅前面,直接夹着菜吃。

杀猪菜里面什么都有,猪肉、猪血、猪肝、猪粉肠等。

猪肉入口即化,香、嫩、回味悠长。

猪血软嫩鲜美,饱吸汤汁。

猪肝香味浓郁,微粉,还有点猪肝特有的滑腴。

猪粉肠脆嫩喷香,越吃越香。

除了肉外,锅里的大蒜叶等配料也很香。

张德元吃着肉,感叹道:

“有种我小时候吃的猪肉的味道了。”

唐大河接道:“对,就是小时候那种散养猪的味道,香,不像外面养殖场养出来的猪,淡寡寡的,看着知道是肉,吃到嘴里没什么肉味,一点都不鲜。”

其他人根本顾不上说话。

大家的筷子飞快地夹着肉,就好像进入了桑叶丛中的蚕,沙沙沙地吃过去,锅里的菜和碗里的饭一层层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