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亲儿L子的引荐下,梁家母亲的眼里才看进去弥什,露出一副和谢阿姨相似的慈祥笑容,也因为这个和善的笑容,瞬间打消弥什先前的不满。
或许刚刚感官出错,只是弥什太敏感了,梁母只是以为外国人罗凡德是梁砚行的同学。
可是下一句,梁母就问弥什:“你是哪家的千金呢?我好像没在上海看过你。”
“我不是上海人。”弥什回复。
梁砚行也补充道:“这两位是今天我在跑马厅认识的新朋友,一见如故,所以邀请回家。”
“嗯…就是那个两块钱就能进看台的江湾跑马厅吗?”
梁母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意有所值地说:“你从国外回来,那么快认识新朋友是好事,但如果对方家里离愚园路比较远,有没有电话,不跟他们家人说一声,还是一个娇贵女孩,家人担心怎么办呢?”
嗯…是弥什的错觉吗?
她总觉得梁母不是真的担心她,而是将重点放在她家离愚园路比较远和没有电话上。
众所周知,民国时期愚园路是私家洋房聚集地,都是英国庄园式豪宅,非常人消费得起。只有在有钱人圈子里生意特别好的店铺和有钱人家才会
加装电话。
所以愚园路豪宅和电话,就是判断一个人家境的两大工具。
梁母这是怀疑她的身份能不能高攀得起梁家??什么鬼?
只是来做客而已喂。
虽然弥什感到不太舒服,但看在梁砚行的份上,他没有直接怼回去。
她只是诧异梁砚行的教养都那么好,他妈妈怎么是这种细水流长暗藏锋芒的性子啊!
梁母的逐客令是那么的隐晦又明显,连情商白目的罗凡德都感觉到了。他右手默默摸向身后的武士刀,低声问弥什:“她不给我们进来,要我杀了这个女人吗?”
弥什:???
不是,就因为对方是梁砚行的妈妈,所以想杀就杀了吗!
弥什看向罗凡德,第一次发现他还有点爽文主角的特征在身上。搞得她都蠢蠢欲动了。
算了,不就是一个有点嫌贫爱富在身上的贵妇npc吗?这可能是民国富人惯有的通病,只是梁父双目不可视所以没有加以挑剔罢了。
嫌贫爱富,倒也不至于要杀人那么麻烦,自己成为富人不就好了。
弥什伸手掏了掏口袋里的首饰,趁梁砚行母亲和罗凡德套近乎的时候,全数佩戴上身。
“我们确实不住在上海,只是偶然经过游玩,原本也打算去黄浦江畔找一个落脚点。”弥什一边说,一边装作不经意地撩起一边的头发,手指、耳朵上的彩色宝石首饰闪闪发光。
古阿拉伯的首饰精致夺目,一颗宝石就有鸽子蛋那么大,衬得弥什整个人都亮起来了。
于是弥什眼睁睁看着,刚刚还温柔藏针的梁母,视线悠悠在她身上不同的华贵首饰掠过,随后露出更真挚的笑容:“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们都住在上海,既然本来也要住酒店里,不如直接住在我们家。”
“二楼应该有客房,我去收拾一下。”
梁母的态度骤变。
但只有敏感如弥什才知道,她只是看在这堆首饰上面,不是看在她这个人。
“砚行,先带你的朋友们逛一下。”梁父慢慢起身,脾性温和地告诉梁砚行待客之道,让他带着弥什等人逛一圈,还让他打电话去附近百货商店送茶点过来。
梁母默不作声上前,轻轻扶起梁父。
梁父则轻轻拍抚梁母手背,表示感谢。
两人就以一个互相依偎的姿势离开客厅,将地方留给儿L子用来接待朋友。
弥什看着两位父母相互搀扶的背影,默默感叹道:“他们的感情似乎很好。”
“梁家是靠父亲的日化产业发家,后来因为化工厂工人操作失误,药品泄露伤了眼睛,虽然即使送医但视力逐月下降,还被医生判断半年内会完全失明。那时的母亲还未有子嗣,本可以及时离婚抽身而出,可她选择对父亲不离不弃,还在父亲失明的同一年怀了我。”
“也因为我的出生,我们全家一起搬到愚园路新宅里生活。”
梁砚行微笑着道出自己的来历。
可想而知,他对父母的恩爱过往多么自豪。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养成非常好的恋爱观,即使现在外头的权贵子弟情人无数,梁砚行也依旧洁身自好,从来不乱搞男女关系。
梁家父母的过去倒是让弥什有点吃惊。
主要是她没想到梁母温和底下暗藏锋芒,居然曾是一个守护眼瞎丈夫的女强人。
几人走在梁家古典质朴的走廊里,沿路是一扇扇干净的落地窗,窗外是开阔养眼的绿植。弥什还发现梁家没有自己的仆人,也就是没有掌握人契这种地主做派,搞卫生等家务工作,都是梁母另外雇佣家政公司遣派员工来完成。
其原因跟挂在走廊上的大字有关,上面是秀丽不失大气的毛笔字,道:仁者爱人。
弥什的目光在这四个大字上转了一圈,若有所思。
梁砚行注意到她的视线,解释道:“这是我母亲年轻时写的,她认为所有人类是个体,所以不允许家里存在着人契,卖身契这种东西,需要工人帮忙的时候,她会雇佣家政员工,并以他们的工作量付以酬劳。”
“最近不是很流行人本思想吗?也就是西方启蒙运动的人本主义,我母亲在二十年前就勘破这种境界,拒绝把人当作畜牲对待。”
看得出来,梁砚行非常崇拜他的母亲,他本人也以此作为警戒,认真遵守。
弥什摸了摸耳垂上的宝石吊坠,什么话都没有说,继续往前走。
走廊的尽头便是梁砚行的卧室了。他的卧室地处梁公馆最中心,三面开阔地理位置优越,还没走进房门就感受道和煦春风承载鲜花香气,在两扇落地窗之间徘徊。
梁砚行打开房门,邀请两人进去。
折腾那么久,天早就昏暗下来了。
房门打开后里头是无尽的黑暗,只有没被窗帘盖实的落地窗,还能隐约透出少许月光,映出房间内影影绰绰的摆设。
梁砚行打开房门后,先行侧开一步,让客人先进:“你们先进去,我去开灯。”
弥什颔首往前走。
刚把目光放在室内,她行走的步伐顿住,双腿像黏在地板上一样一动不动了。
饶是附近没有镜子,她也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必然是五官凝结成一团,神色分外凝重。她紧紧抿住柔软唇瓣,眼睛一瞬不离地盯着落地窗,喉间干涩得生疼也出于惯性吞了吞口水。
另外两人发现弥什的异样,顺着她的目光,往房间内部看去。
落在与房门相对的落地窗上。
只见随着微风悄悄掀开一角的薄纱窗帘下,淡白色月光透过布料,竟然映出了一个人!属于人体的轮廓在白纱下勾画出一个一动不动的黑影,长发跟着风向在半空中飘扬。
窗外站着一个女人。
她正站在窗外,沉默着凝视着三人。
短暂的惊讶过后,梁砚行眼疾手快,迅速打开房间的灯光。
神奇的是,刚刚还映在窗帘上的人影,在开灯的瞬间一并消失不见了——窗还是那个窗,白纱依旧洁净,偏偏是藏在底下的人影消失不见了。
“你们看到了,对吧?”梁砚行就是个纯正民国人,再怎么见多识广也没直面过鬼魂。
他惊慌出声,只为寻求弥什和罗凡德的认同。
好确定自己的精神状态没有问题。
罗凡德依旧什么都没看到,只觉得莫名其妙,于是没有说话。
弥什却认同地点点头:“确实,我看到窗外站着一个女人。”
而且长发的特征,特别像是跑马厅的那位。
来自弥什肯定的回答,让梁砚行松一口气。忽然,他心头掠了过什么记忆,快步上前,将挡住落地窗的白纱全部撩开。
落地窗后,是一片开阔的后花园,松软的草坪上还种着一片又一片的名贵鲜花。
鲜花以上,还架着一个巨大的假木制,放置鸟饲料,专门用来喂养路过的野生小鸟。
挺奇怪的。
为什么会把养鸟的地方放在卧室窗外,早上不嫌吵吗?
弥什疑惑不解。
她看着梁砚行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指尖隔着落地窗玻璃。点了点鸟架底下的地面,说:“这里,就是全家福里,鬼女士爬出来的下水道口。”
“还有一件事我没来得及和你们说…”
“曾经有一个女人,失足跌进下水道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