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番外:完结以后(3)(1 / 2)

金屋藏娇[穿书] 狐狸不归 12620 字 10个月前

人生中的某一个不知名的夏天,容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虚度光阴,也做了很多未曾尝试过的事。

食指的上指节多了一圈咬痕,没有很痛,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没有存在过。

坐在小船的时候,那个人冷的手指,很随意地说关于“害怕”与否的话,所有短暂的片段,就像浮在水面的泡沫,是很易碎的东西。

和第一次见面不同,容见能感觉出来,明野咬住自己的手指,可能只是那一瞬间的故作恶劣,就像是小男孩捉到一只红翅膀的蜻蜓,因为好奇而玩.弄,没有伤害的意思。

这么形容也不太准确,明野已经过了那样的年纪,或者说他的人生中也没有那样的幼稚时刻,他对游戏毫无兴趣,但容见固执地这么认为,还是记仇很久。

容见慢慢地、慢慢地闭上了眼。

对他而言,明野的确变得不同了。

不能断言是好或坏,但这是显而易见且无法阻止的事。

*

之后的几天里,容见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但他对这个未知的地方没有什么探索欲,或者说知道改变不了什么,所以大多数时间已经待在永安殿里,那个临水的窗户边。

和最开始相比,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明野停留在寝殿的时间也变长了很多,这里不再仅仅是睡觉的场所,他在这里处理公务,与容见共度了很多沉默着的时间。

他们之间的相处成了一件很寻常的事。

一周后的下午,布征亲自送了点心过来。

明野对食物没有好恶,每日的菜单固定,在此之前,也没有食用点心的习惯。但容见喜欢吃甜的,所以午后的点心也成了一种惯例。

明野偶尔会吃一些,如果容见很喜欢,强烈推荐的话。

布征送的是糯米桂花红豆糕,容见原来很喜欢,今天却没有食欲,动都没动。

明野问他:“不吃吗?”

天太热了,容见的精神很差,一整天都恹恹的,此时靠在冰盆边,眼都没抬,回答道:“不想吃甜的。”

他大约是意识到了布征没走,继续道:“我想喝酒。要冰的那种,我觉得好热。”

布征躬着身,看了明野一眼。

容见也后知后觉,这样的事需要明野同意,偏过头,朝明野看了过去,又保证道:“我的酒量很好,不会喝醉了发疯。你不放心的话,我可以出去喝。”

工作的时候,明野喜欢安静的环境,不希望周围有什么动静。

容见是这么以为的。

但有的时候,容见睡了很久,明野也会叫他起来,问他的觉怎么那么多,不许他睡。

明明最开始的时候还是井水不犯河水,容见不明白是为什么,明野要浪费时间,把自己折腾起来,这种状况随着他们相处时间的增长而越发严重。

明野看了他一眼。

容见怕热,穿的很单薄,袖子卷在手肘处,膝盖往下的衣摆像撒开的裙子一般。

好像真的很热,但明野没有觉得。

他点了下头。

*

御前太监布征的动作总是很快,容见的要求,只要能得到明野的同意,他都办的很快。

容见没有等多久,就得到了一壶度数不高的清酒。

他拎着壶柄,没有穿鞋,很安静地偷偷溜了出去,就像对明野许诺的那样,不会打扰到这个人。

其实长到这么大,容见没有喝过酒。他看过很多人酒醉的样子,不想自己也那么狼狈,所以在大学的社交中都推脱掉了饮酒这项活动。现在却忽然想在酒精中迷失自我。

也不全是,还是很害怕失控,所以特意要的度数低的那种。

容见也觉得自己很矛盾,可能他就是这么瞻前顾后,不够勇敢的人。

虽然容见尽力小声,但对于明野而言,他站起身,脚尖落地,布料之间的摩擦,推开门,风穿过他发尾的每一点细小的动静都清晰可听。

明野的耳力太好了,没有容见在的永安殿也太安静了。

静到令明野不着边际地想了片刻钟。

他搁下笔,走了出去。

毕竟是皇帝的寝宫,就算布置得不算奢靡,称得上简朴,地方也不会狭小。

外面的走廊很宽阔,木质地板经过精心打磨,发出很润泽的光亮。

明野看到容见一个人避光坐在檐下,歪着脑袋,很随意地饮酒喝。

他没有脱鞋,但走路时发出的声音比容见还要小。容见的警惕心不足,注意力涣散,他天生做不了刺客或杀手,连有人走到自己都没发现。

靠得很近的时候,明野嗅到了很轻的桂花香味,是从容见不长不短的头发间,从他的皮.肉中散发出来的。永安殿并不焚香,唯有容见会使用这种香气。

明野站了一小会儿,他说:“容见。”

容见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似乎吓了一跳,身体一僵,猝然转过身。

午后的日光照在容见浓密的睫毛上,细细碎碎的闪烁着,就像被人投入一枚石子后掀起涟漪的水面,容见也是受惊的游鱼。

明野站在他的侧边,问:“很喜欢喝酒吗?”

容见曲着腿,侧脸贴着膝盖,慢吞吞道:“之前没有喝过,还好。”

明野说:“喝了这么久。”

容见没有回答。

明野等了好一会儿,低下头,看到容见通红的脸,才意识到容见应该是醉了。

他想起小半个时辰前,容见信誓旦旦,自己的酒量很好,忍不住笑了笑,问道:“不是说酒量很好?怎么又说谎。”

容见手中拎着酒杯,狡辩道:“哪有!”

容见没想过自己的酒量这么差,半醉半醒的时候,他的胆子大了很多,不仅不承认说谎,还要主动出击。

就像现在,他仰头看着明野,看得很认真,但由于酒精作用,反应变得很迟钝,微微眯着眼,评价道:“明野,你长得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容见伸出手,拽住明野的衣袖,想要触碰他的脸,确定他不是纸片人,而是存在于自己面前。

远处的布征也看到了两人在说话。本来他很少会留在这里,但容见的要求实在很多,布征应获得发,也得以随侍在永安殿内。

一看容见的样子,布征就知道他是醉了,直觉不妙。明野讨厌醉酒的人,准确来说是讨厌所有不能自控的人,只要是他参加的筵席,即使是军中的人,都不敢饮酒。

但明野似乎没生气,他俯下.身,任由容见碰了,问:“有什么不一样?”

容见眨了眨眼,诚实道:“你比书的封面好看多了。”

《恶种》的作者没有很出名,这是他的第三本书,前两本只能赚个全勤钱,所以《恶种》最开始用的也是网站自带的初始封面。后来上架后赚的钱多了,一个好心读者画了个人设送给作者,又做成了新封面。

免费的人设,要求不能太多,但容见觉得配不上“金相玉质,芳兰竟体”这几个字。

明野笑了一下。和醉鬼聊天只是浪费时间,但明野似乎兴致不错,愿意用这样的方式打发时间,即使他没有那么闲。

容见长叹了口气,似乎颇为惆怅:“我看过很多,最喜欢的主角就是明野了。”

明野已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问:“为什么?他有什么好喜欢的。”

容见晕晕乎乎的,回答起来也没什么逻辑:“因为很厉害,好像什

么都不能改变他。”

明野是百折不摧,永远向前的人。

但这样的人,出现在书里很值得人喜欢,在现实中就会令人害怕了。

容见已经完全忘掉眼前的明野和中的明野是同一个人了,一般人也猜不透醉鬼的想法,就像根本没人问,他忽然开口表达意见:“但我现在不喜欢这样的了。”

明野顺着他的话往下问:“那你现在喜欢什么样的男主?”

容见又饮了杯酒,有点幼稚地咬住杯沿,想了好一会儿,终于说:“我现在喜欢遵纪守法的那种。要善良、宽容、普度众生,乐于助人,不会随便把刀架在别人脖子上……”

这都不能叫意有所指,应该算是创造一个与明野截然相反的人。

明野打断他的话,试图指正容见言语不实之处:“容见,我什么时候用刀了?”

容见瞪了他一眼,眼神充满了指责:“很痛,我当时吓得要命,以为要死了。就算天上掉下个莫名其妙的人,男主也会好好和人说话,至于好不好看,就无所谓了。总之,纸片人的第一守则就是要遵纪守法!”

容见的执念很深,他是真的提心吊胆了很久,就算是现在,如果没有醉酒,他也不会将这些话说出口。

明野问:“叶公好龙,容见,你是这么喜欢纸片人的吗?”

所谓的纸片人,那些容见随口一说的词语,明野根本无需询问,就能根据语境推断出来,即使这些本来是一个古人完全不了解的事。

容见团着膝盖,认真地点了点头:“那你太危险了。人会本能地远离危险的人,纸片人也不行。”

明野没有道德上的负担,可以很轻易地杀死自己。

明野听完后也没有生气,只是问:“这么讨厌明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