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高端玩家,互秀操作(1 / 2)

视死如归魏君子 平层 10821 字 2023-10-23

原盟主知道尘珈是一个带孝子。

弑起父来毫不手软的那种。

原盟主同样知道尘珈就是一个大骗子。

骗起人来不偿命的那种。

但巧就巧在,原盟主还知道尘珈的身份。

他知道尘珈是大乾的卧底。

所以神后以为尘珈是自己人,是她的徒子徒孙。

但原盟主却知道,尘珈是真的有可能把神后这个师祖母给挫骨扬灰的。

不,原盟主肯定,尘珈肯定会站在神后的对立面。

因为神后是大乾的敌人。

所以把复仇神后的事情托付给尘珈,原盟主很放心。

其他的事情可以不相信尘珈,在这件事情上,对尘珈是可以相信的。

想到这里,原盟主还特意演了一场戏。

他的神魂从尘珈体内飘了出来,先是目光复杂的看了一眼神后的虚影,然后充满了恶毒诅咒的眼神就落在了尘珈身上。

“没想到我丁原纵横一生,竟然会死在你这种首鼠两端的小人手上。”

尘珈微微一笑,单手抚胸,向半空当中的神后虚影微微弯腰以示敬意。

然后才对原盟主道:“盟主确实是一世枭雄,不过这個世道就是这样,越是那种只手遮天的大人物,就越容易死在那些籍籍无名的小人物手中。”

“说的好。”

神后看向尘珈的眼神更加欣赏了。

“老丁,从前你斗不过我,现在连我的徒子徒孙都斗不过。当年你输在我手上的时候,实力也比我更强。老丁,你到现在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神后句句如刀,刺在自己曾经的爱人身上。

“你最大的问题根本不是实力,而是没有脑子。”

尘珈直接好家伙。

他还是第一次听人说原盟主没有脑子。

在他心目中,原盟主几乎就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他这个卧底也纵横半生,从未露馅。

就在原盟主那里失手了一次。

现在连神后都没看清他的底细。

所以尘珈还是觉得原盟主更牛逼一点。

当然,现在形势比人强。

原盟主的小命很显然是握在神后手上。

神后说啥就是啥。

不管神后说什么,尘珈都会说神后说的对,并且在一旁大喊“666”。

对神后给自己的评价,原盟主自然是愤怒的。

但是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作为一个真正的枭雄,即便是面对这么多年自己矢志复仇的对象,即便已经身陷必死之地,原盟主依旧告诉自己,不能失去理智。

自己可以死。

但神后也不能活。

所以……

他冷声道:“无知妇人,得志猖狂,你真以为区区一个黄口小儿,就能够让本座栽了?伱真以为本座是败在你的徒子徒孙身上?简直可笑。”

听到原盟主这样说,神后的虚影也是微微一愣。

她打量了一下战场,然后意识到原盟主说的是对的。

以尘珈的实力,应该还不足以对原盟主造成伤害才对。

怎么回事?

这也不像是在布局坑自己啊。

神后明显能看的出来,原盟主已经是强弩之末,是真的快死了。

哪有人以自己死来布局的?

神后不相信天下有这种大傻子。

(魏君:小姑娘你路走窄了)

神后疑惑的目光落在了尘珈身上。

尘珈第一时间摇头。

撇清了自己的责任。

“禀娘娘,我是现任长生宗宗主尘珈,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之我方天画戟一戟挥出,原盟主就中招了。”

“哦?”

神后心头一动。

“那我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神后以为是沙未出手了。

她没往魏君身上想。

“无论如何,原盟主是死在你手上的。尘珈是吧?我记住你了,不久之后自有重赏。”

神后知道尘珈是自己侍女选定的传人。

然后又得知了尘珈是长生宗现任宗主。

顿时对尘珈更加满意。

根正苗红的自己人啊。

“尘珈,你以本后的名义,尽快整合长生宗乃至修真者联盟。若有不从,格杀勿论。”

神后的命令,让尘珈又惊又喜。

但尘珈随即苦笑道:“娘娘,尘珈感谢娘娘信任,但尘珈恐怕有负重托。以我目前的能力,想要一统修真者联盟,还力有未逮,让娘娘失望了。”

“不必着急,你是我看重的人,而且你可以告诉他们,本后很快就会亲自下界。”

尘珈闻言心中一突。

原盟主也目光一闪,看向了神后。

如果神后不久之后就亲自下界,那尘珈替他完成报仇的心愿也有机会提早实现了。

只是……神后为什么要下界?

神后自然知道尘珈和原盟主的疑惑,她沉吟片刻,然后道:“罢了,反正也不是什么秘密,早晚都会让你知道的,今天本后就提前告诉你。天上的环境已经不适合神仙继续再待下去了,另外凡间已经被大能改造过,完全能够容纳真神的入驻。”

魏君此时也在监控这里。

毕竟当时原盟主差点就把尘珈的身体给占据,让尘珈魂飞魄散,魏君当然不能坐视这种事情发生。

只是神后的横空出世,让魏君没有出手,保持了袖手旁观的状态。

原盟主就够苟的了。

神后竟然也在尘珈身上留了后手,这是魏君没有想到的。

这对老夫老妻还真的是绝配。

魏君心中吐槽,不过也没太放在心上。

原盟主都这么牛逼了,当初却依然败在神后手上,那神后有一两个后手针对原盟主也完全能够接受。

逻辑很合理。

直到魏君听到神后说天上的环境已经不适合神仙再待下去了,魏君第一时间看向了沙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