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 7 章(2 / 2)

疯犬与美人 盛晚风 8684 字 2023-06-25

李书锦从来没见过那样的人,清隽温和,惊才绝艳,他是皇天贵胄,待人却谦恭有礼,像冬日泼洒在雪地里的光,冷冽中带一点纯白的暖。

她从没告

诉过别人她喜欢太子,也并不奢望周誉会多看她几眼,但偏偏三年前,她知道了周誉喜欢沈至欢。

不止喜欢,还念念不忘了整整两年。

到现在,该是五年了。

喜欢谁都好,为什么偏偏是沈至欢?

看李书锦咬牙切齿的模样沈至欢心里稍微好受了一些,她语气有些恶劣,道:“你该不会忘了吧?你姓的是李,你吃沈家的用沈家的,还在我面前如此嚣张跋扈,养狗也知道认主吧?”

沈至欢一提到狗,李书锦便不可避免的想起了如今轩月阁正住着什么东西,沈至欢在告诉她,她李书锦连狗都不如。

因为她姓李不姓沈。

可这一切本来不是这样的,沈家本来就欠她。凭什么她沈至欢就能高高在上,而她要就要寄人篱下,小心翼翼的过日子。

她面色发青,道:“你……”

沈至欢不等她说完便冷冷笑了一下,道:“给我找不自在,你说你图什么呢?我就算过的再不顺心,碾死你还不简单吗?”

沈至欢提到周誉,无疑是往李书锦心口捅刀子,她几乎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才让自己没有颤抖起来,她呼出一口气,面色又恢复了往常的从容温和。

她站起身来,道:“碾死我么?表姐,那我们走着瞧吧。”

她才一说完,就站起身来,身影看着有点孱弱,沈至欢知道,李书锦同她那个蠢姑姑不一样,她的确不是省油的灯。

“等等。”沈至欢忽然出声。

李书锦转过身来,皱着眉看她:“你又想说什么?”

沈至欢伸手,捏起手边碧绿色的瓷杯,当着李书锦的面,缓缓松手。

瓷杯摔在地上,轻易就四分五裂。

就听沈至欢悠悠道:“表姑娘向来粗心,这杯子是宫里赏的,因着私愤随意砸东西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表姑娘这么不听劝,就去外头跪两个时辰反思一下吧。”

沈至欢平常懒得管她们家,但时间长了,怎么反倒让人以为她好欺负了?

李书锦瞪大眼睛,不可置信道:“我姑姑她…”

“怎么又拿姑姑说事?按规矩你得叫我一声小姐,怎么,表姐叫多了,还真以为我是你表姐了?”

她懒得再同李书锦废话,挥了挥手,沁兰便示意外头候着的两个护卫强行把李书锦带了出去。

但李书锦离开以后,沈至欢仍坐在圈椅上,她脸上的笑意敛了去,并不开心。

沁兰在一旁小心着道:“小姐,封小公子的事……并不能怪您,表小姐方才就是故意气您呢,您要是放在心上岂不如了她的意。”

沈至欢摇了摇头,道:“你不懂。”

就是怪她。

如果当初她没有心软给了他一把伞,如果她能提早委身皇帝去求他,如果……

可是这样想好像又不太对。

皇帝是为了杀鸡儆猴,就算她不送伞,皇帝也能找到其他由头。如果她甘愿委身去求皇帝,皇帝或许会表面应承她,得到她之后,封延等待的将会是更加惨烈的下场。

男人劣根性如此,更何况是皇帝,他不会允许一个能让她求他并且甘愿退步的男人还留在世上。

她没有办法。

若真的追根溯源,那她的脸就是原罪。

无法反抗大概是这世上,最

让人窒息的事情了。

沁兰跟着叹了一口气,道:“这表小姐,果真是讨厌极了,同沈氏也不遑多让。”

沈至欢轻嗤了一声,道:“她俩自然是一脉相承,要不怎么是亲……”

她说到这里,忽然顿了顿,发觉出一丝诡异的不对劲起来。

可具体是哪里不对劲,她又说不出来,沁兰见沈至欢凝着眉,不由问道:“小姐,您可是发现了什么?”

沈至欢没回答,像是喃喃自语一般,疑惑道:

“李书锦她……为什么会对我有那么大敌意?”

这是沈至欢这十几年来第一次产生这个疑问。

她能感觉到,这种敌意不仅仅是嫉妒,甚至可以说是恨。

是因为太子吗?

可在太子没有同她表明心意之前,她就察觉到李书锦那隐藏起来的敌意了。

或许还是因为她是嫡女,总是高她一等

这似乎也能勉强说的通。

可她本就是沈家嫡女,这是无法更改的血脉,她会羡慕她,或者嫉妒她,但是恨……为什么?

真要这么说的话,皇后的身份比她还尊贵,怎么就不去恨皇后去。

沁兰道:“小姐您同她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还样样都比她好,她就是嫉妒您呐。”

沈至欢支着下巴,又觉得自己属实想的有点多,人和人毕竟是不一样的,她或许觉得不至于恨但在李书锦眼里许就不是这样。

她不再继续想下去,只道:“她要是真那样,不如让她去嫁给皇帝好了。”

沁兰小脸皱着,语气低落下来:“小姐……”

沈至欢没再继续说下去,侧头看了看自己手边的桌案,桌面干净光洁,只有一杯瓷盏放在她的手边,暖光照在她的手指上,恍惚让她想起了那日傍晚被揉皱的绢布,她忽然记起一件事情来:

“我给沈摆摆绣的那块绢……被你收起来了?”

沁兰愣了一下,道:“不是一直都在小姐这吗?”

“奴婢自前天晚上起就没见过了,奴婢还以为被小姐您收起来了。”

沁兰说到这里,道:“既然小姐您没拿,那肯定还在这屋子里,奴婢一会找找,您就放心吧。”

沈至欢抬了抬手,道:“罢了,丢就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