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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吃得起面前这碗。

一顿饭很快结束,白书剑看准时机,适时邀请余弦:“坐我的车回去怎样?”

他认为这餐吃得应当很愉快。

让人有些意外的是,余弦摇摇头拒绝了:“抱歉。”

白书剑的笑容微深,唇角仍向上微勾。

段永昼走过来,给余弦披上纯黑的西装外套,朝着白书剑一笑:“我负责送他回去,就不麻烦白先生了。”

余弦的老规矩就是先来后到。

当然因为这个老规矩,曾经大学校园里也出现过这个追余弦的人前脚还没离开,正好撞上另外一个约余弦的人出现在余弦身边的大撞车名场面。

还经常出现。

在段永昼把余弦所有时间都约满之后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他对处这种场面熟能生巧。

余弦刚准备和白书剑告个别,就被段永昼摁着往外走,探出头来朝着白书剑挥了挥手,得到了白书剑温和的回应之后,余弦就连忙转回头又往前快走了好几步……段永昼的腿太长了,怎么感觉更高了?

他记起来了,几年前他就是因为段永昼腿太长不好摆姿势,正面嫌挤背面嫌高,才怒而把段永昼搞塌。这要是更高了怎么办啊?这还够不够得着啊?

当然,要是段永昼知道余弦此刻在想什么,别说余弦开不开口了,他的腿都得软。

直到走出餐厅,段永昼就松开隔着一层西装外套摁着余弦肩膀的手,试探着去握住余弦的手。

微凉的、修长的手指。

被触碰的时候没有躲开。

段永昼握了上去,轻咳一声。温度相接,他接着握紧,紧紧牵着余弦的手往停车处走。

他的车停在地下车库,这一段路程并不算长,但段永昼放慢了速度。

别人看着他们的时候,只会觉得段家年轻的董事长带走了自己的漂亮男友。

高大英俊的男人眉目敛着,肩宽腿长,气势极强。

而被他牵着手的美人眉目清浅,穿着一身更具设计感的白西装,披了一条显然出自段永昼身上的外套。

余弦很白,对比就更为清晰。

只有段永昼知道,这是他小心翼翼珍视的初恋,他曾朝夕相处的爱人。

直到走到后座车门前,段永昼为余弦拉开车门,看余弦垂着视线,若有所思。

他深吸一口气,将自己的声音尽量放得温缓,打趣道:“想什么呢?”

余弦:“我只是在想,你如果更高了,我究竟够不够得着啊?”

还真就那个心直口快。

段永昼的脑子轰一下就炸了。

第68章 间奏(5) 俯首献颈,屈膝称臣。……

余弦这个人……不是很有节操。

从他能和人无缝约会就知道了,他的脑子里就没有正常的恋爱概念。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只会规规矩矩地先被人告白,然后和人上床。

段永昼之所以醒来之后还能压着余弦做一次,就是因为在余弦的脑子里,段永昼没有执行“分手”这个程序。

虽然失踪是失踪了吧,但又追回来了,这让余弦的逻辑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混乱之中,段永昼就幸运地得逞。

虽然那一次给段永昼的代价是他三天都不敢进行大范围动作,也不敢走太快,稍一行动就是撕扯一样的疼,又被余弦无视了几天,导致他在员工面前的脸更黑,低气压到那一周都没人敢打扰段永昼,但也算打开了一个口子。

聪明的人懂得怎么钻程序和规则的漏洞,而段永昼可谓是为了接近余弦费尽心思,乃至熟能生巧。

所以当余弦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段永昼立刻就反应过来了。

余弦问的不可能是“能不能吻到他”,让余弦主动去亲吻一个人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