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中旬,经过一个秋日的施肥浇水,菜地再次变得绿油油的,因菜地离得近,侍候得也更好,所以菜地里的菜是长得最好的,两只手才能拿下的大白菜,半臂长的白萝卜,翠绿茂密的荠菜,角落里还有几棵叶子枯黄,根茎粗壮的芋头,眼见也是能采收了。
小雪日,收菜时,因今年买了田地,也来不及种别的,除了少数贫瘠的地方,剩下的大多都种了菜,这天傍晚,沈家人除了依旧在学堂的沈淮之,剩下的全下地了,今儿至少得收两车菜,等明天送去镇上卖了,又是一笔收入。
林樾和沈凌之原本是去拔萝卜的,比手臂还粗的大萝卜,拔出来的瞬间特别有成就感,尤其是还有些比较奇形怪状的萝卜,拔出来还不算完,两人还要互相分享点评一下,可惜,快乐总是短暂的,在连续拔断了十个萝卜之后,宋寻春实在忍不住把他俩赶走了。
“拿着镰刀去那边割白菜吧,家里今年虽然种了不少,但也禁不住你们这么霍霍。”
眼看宋寻春眉头皱得死紧,沈凌之试图嘴硬一下,“娘,这也不能怪我们啊,是这个地太硬了,我都没敢拎着叶子,是擦根拔的,哪知道还拔断了。”
林樾手里拎着半根萝卜,猛猛点头。
宋寻春张了张嘴,最后又忍回去了,“行,那我和你们爹拔这块硬地的萝卜,你们去割白菜,那个地硬也不碍事。”
沈凌之讪讪一笑,和林樾一起把所有半截的萝卜收拾到筐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去了对面割白菜。
林樾唰唰唰地割了三棵菜,抬头看向沈凌之,一脸深沉,“明天就去买大骨头,明晚炖萝卜吃。”
沈凌之眼睛一亮,声音却有些犹豫,“哥哥,我们好像才刚买不久,现在又买,会不会太大手大脚了。”
好像是哦,距离上次喝骨头汤还没过去一个月,林樾也犹豫了,不过转念一想,最近都没有吃肉,骨头比肉便宜多了,一根大棒骨能煮一锅萝卜,一家人吃两顿完全没问题,还是划算的。
“这样,我们挑两根没什么肉的,那个很便宜,一斤只几文钱,虽然油水不多,但也有肉味,而且下回再吃肉估计得年底了,现在吃一点也没事儿。”
沈凌之瞬间被说服了,“那我们明天卖完点心就去。”买骨头的人不多,他们去得晚也能买到,价钱还能便宜些。
翌日,天边的星子还在闪烁,沈家灶房里就有了火光,林樾打着哈欠在做早饭,沈凌之和沈正初夫妇在外头装菜,家里只有一辆推车,得来回好几趟才能把菜全送去镇上,如果不早一些出发,到时候就抢不到好摊位了。
昨晚一家人商量了许久,镇上有专门收菜的人,有不少村人都选择直接卖给他们,虽然赚得少些,但稳定,以前沈家都是一半卖给他们一半自己卖的,但今年他们选择全部自己卖,这就得费心多了。
装满一车后,沈正初就推着车出发了,宋寻春和林樾也各自背着一筐跟上,林樾在镇上摆摊这么久,对菜市也很熟悉,现在跟着去就是为了租一个好摊位的。
他们到镇上的时候天色已经没那么暗了,不过街道上没什么人,一路上经过的铺子只有一家卖朝食的开门了,其他连油灯都还没点。
菜市又是另一番景象了,摊位管事处已经有人在等着租摊位了,林樾把竹筐一放,一个箭步就冲过去了,可惜巷口最好的那两个摊位还是被租走了,林樾租到了第三个位置,这个地方也很不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