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张了张嘴,感觉自己没有把握好能马上离开的机会,很是无奈。
但她真的想不到什麽线索,男人去了自己那还能聊什麽?聊人生吗?
办案大厅。
已经很晚了,经过了一天的调查,可以说没有任何能推进案情进展的线索,调查方向现在集中在了死者杨修明的通话记录上。
大部分人都已经回去休息,只剩下了陈益和何时新以及值班人员,卓云和秦飞也在。
「从通话记录看,大部分是同学,父母,还有学校的辅导员,老师。」何时新开口,「校外人员,目前找到了两个,其中一个存在案底,几年前打架斗殴进去过一次,叫宋义涛。」
「另外一个,叫陆洪文。」
「我查了这两个人的通话记录,也认识,三人之间是有交集的。」
陈益:「干什麽的知道吗?」
何时新摇头:「不知道,资料中没有,案底人员很难从事提供五险一金的工作,应该是散工或者自由职业者吧,要不要打电话问问?但有可能打草惊蛇。」
案件调查初期,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凶手。
陈益想了想,道:「调宋义涛的卷宗,他在什麽地方打架斗殴进去的。」
何时新:「好,我看看。」
在电脑上操作了一会后,他很快得到结果:「丽致会所,他当时在里面工作。」
陈益:「什麽地方?」
何时新:「夜总会。」
陈益看了一眼时间,起身道:「走,请你们喝酒。」
何时新几人面面相觑,现在可是查案期间,喝哪门子酒,张晋刚知道了都得完蛋。
陈益改口道:「吃点果盘也行。」
几人开着私家车出了市局大门,向丽致赶去。
路上,陈益说道:「杀杨修明的人是有点身手的,一击毙命,能做到的人很少,你们说他是不是掺和进了什麽违法犯罪行为?」
何时新道:「有可能啊,夜总会很乱,涉黄涉毒也不是稀奇的事情。」
卓云说道:「被挖出了眼睛,是不是代表他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啊?」
陈益转头:「那脸上的划痕怎麽说?还有胸口的划痕。」
卓云思索:「可能……是凶手的个人癖好?杀人符号?」
陈益没有说话,这种可能有点玄幻,在没有线索之前,推断还是要从现实角度出发。
闲聊中丽致到了,门口的车很多,陈益几人选择停在了远处。
此时,陈益刚刚打开车门准备下车,一道身影突然迅速挤了进来,顺手关上了车门。
陈益刚要有所动作,下一秒便认出了来人是谁。
「霍队长?」他当即有些意外。
车内,其他人也都停止下车,转头看了过来。
「霍队?」
卓云对霍高阳比较熟悉,而何时新与秦飞就相对陌生了,平时很难见到。
阳城市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霍高阳。
霍高阳肤色黝黑,在夜晚显的更黑了。
他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陈益,来这干什麽?」
可能是经常和毒贩打交道,霍高阳平静的声音中,带着不易察觉的冷厉和质询,不是针对陈益。
刑侦支队所接触的罪犯和禁毒支队所接触的罪犯,区别还是很大的,前者一般不会反抗,后者可是真敢和你玩命。
抓到就是死,还不如拼个一线生机。
最危险的警种,说的就是霍高阳了。
「查案啊。」陈益实话实说。
霍高阳追问:「查什麽案子?」
陈益:「命案。」
霍高阳:「你们要去丽致?」
陈益点头:「嗯。」
问到这里,霍高阳沉默了一会,道:「我们也在查丽致,这怎麽办?」
陈益:「呃。」
这就尴尬了,他没想到这麽巧,霍高阳也在今晚出任务,而且查的同样是丽致。
「丽致涉毒?」陈益问。
霍高阳扫了一眼车内的人。
陈益担保:「绝对的自己人,出了事霍队长直接找我,我负责。」
何时新三人转移视线,心中莫名有些小感动,秦飞感受最深,毕竟他来市局刑侦支队也没多久。
霍高阳微微点头,道:「还在查,前几天治安大队交上来一个冰妹,来源就是丽致,但不确定是巧合还是其他。」
陈益挑眉:「哦?」
曹辉这几天挺忙啊,一不留神就立了一个大功。
他问:「冰妹没交代吗?」
霍高阳道:「都交代了,但知道的不多,我们只能自己查。」
陈益:「怎麽查?」
他知道自己不该问这个问题,但没忍住。
果然,霍高阳深深看了陈益一眼,想着对方是方松平未来的女婿,而且有钱的很,方向肯定不可能出现问题,于是回答道:「卧底。」
陈益猜到了。
为什麽很多缉毒警会选择卧底的方式查案,原因很简单:证据。
法治社会,没有证据不能随便定罪,哪怕所有线索指向某人是毒贩,也必须有证据才能抓捕。
甚至,在交易过程中被警方堵了,而嫌疑人选择立即销毁罪证比如直接洒进海里,依然无法定罪。
打入内部,是最直接有效的。
「已经进去了?」他问。
霍高阳:「正要进去,这不你们来了,我认识你的车,以防万一过来问问,我还以为你们出来玩呢。」
陈益:「别闹,我们怎麽会来这种地方玩,有禁令的。」
霍高阳笑了笑:「开个玩笑。」
他笑容很快收敛,继续道:「今天这情况……你看怎麽处理?」
陈益:「好办啊,我帮你们打头阵,先去侧面查查。」
霍高阳一愣:「怎麽查?万一丽致真有问题,惊动了里面的人后面我怎麽办?」
陈益道:「霍队长,你怎麽这麽死脑筋,我直接表明刑警身份去查命案,和缉毒有啥关系。」
「就算里面真的有问题,也绝不会怀疑,因为我是真的来查命案的,如果霍队长不出现的话,我啥也不知道。」
霍高阳若有所思:「这倒也是,命案和丽致什麽关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