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胜点头,嗯了声。
宋超:「恭喜啊!我看书评区,有湾湾的网友说,你这本新书很好看,你这是彻底吃上作家这碗饭了吧?」
曹胜莞尔,「过奖了,这一行又不是旱涝保收的行业,谁知道这碗饭我能吃几年呢?说不定我什麽时候就扑街了,都有可能。」
他说的是心里话。
原时空,多少曾经红极一时丶站到整个行业顶端的大神,随着时间流逝,都不复当年之勇,没了存在感。
他曹胜即便是重生者,但他自己也不敢确定这一行饭,自己到底能吃多少年。
但他这番话,在宋超听来却是谦虚。
宋超笑了笑,没有反驳。
沉默片刻后,低声说:「我最近又弄了一个开头,你能帮我看看吗?我相信你的眼光,这次,
我希望你不要嘴下留情,有什麽问题,你最好都给我指出来,我保证不会生气,行吗?」
曹胜注意到宋超的表情很认真。
他默然几秒,点点头。
整个宿舍7个室友,和他关系最好的,就是宋超。
而这一世,宋超之所以踏上写小说这条不归路,就是受他曹胜的影响,原时空的宋超,可从来没试过写小说。
没错!在曹胜心里,写小说确实是一条不归路。
一旦踏上,就很难回头。
踏上的时间越久,再回头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身后已经没有路给自己走了。
因为别的技能都荒废了,交际圈已经很小,没什麽人脉了。
但宋超踏上这条路的时间还不长,也还没尝到写小说的甜头,所以,如果宋超现在写的东西还是不行,曹胜想劝他回头,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宋超递过来一沓草稿纸。
纸上密密麻麻地写了几十页,
书名:《绝世魔刀》
简介:传说无尽的深渊下,葬着一把绝世魔刀,深渊下的魔族,世代守护着这把魔刀,传说,
当这把魔刀再次现世的时候,会带领深渊下的魔族,卷土重来,将战火燃遍整片大陆,人类将迎来灭顶之灾。
而现在,深渊下,一个魔族少年得到了这把魔刀,他要将传说变成现实,让魔族成为这片大陆的主人!
看完书名和简介,曹胜看了宋超一眼。
觉得宋超的文笔好像有点进步。
但写法有点像传统武侠。
还有点西方奇幻的味道。
以及扑街的味道。
这种写法,他当年刚入行,尝试写网文的时候,写过几次。
总觉得书名里有个「魔」字,就很牛逼。
但他那几本书无一例外,全都扑街。
曹胜没急着评价。
他耐着性子一点点看正文,把第一章都看完了,才合上手里的草稿本,转脸看向宋超。
宋超低声说:「你实话实说就好,我不需要安慰,我只想听一点你的真实意见。」
曹胜把稿子还给他,斟酌着说:「你文笔有进步,看得出来,这个开头你有很认真在写,但是—.」
虽然宋超让他实话实说,但话到了嘴边,曹胜还是有点犹豫。
宋超见状,微笑道:「你实话实说就好,我是真心找你提意见的。」
曹胜点点头,「题材有点老套,最重要的是头不够!第一章没什麽出彩的地方。」
宋超皱眉,「你要不再多看两章?我觉得后面两章写的不错,只看第一章的话,是不是太少了?」
曹胜摇头,「没有必要!你是新人,没有名气,没有老读者,新读者看见你这本书,如果第一章吸引不住他们,他们大部分都会走,不会有多少人有耐心看你的第二章丶第三章,所以,第一章写不好,后面写得再好,意义也不大,因为大部分读者都看不见,除非你有免费写几十万字,慢慢积累读者和口碑的心理准备。」
宋超眉头皱得更紧了,「第一章真这麽重要?」
曹胜点头。
宋超想了想,「那你说的头是什麽?」
曹胜:「你可以理解为读者感兴趣丶喜欢看的东西,或者说卖点,其实不仅仅是第一章要有卖点,一本书想要吸引读者一直看下去,最好每一章都要有卖点,卖点越多,追看的读者就会越多。」
宋超皱眉思索。
好一会儿后,他忽然问:「曹胜,我能拜你为师吗?」
曹胜异,失笑摇头。
「咱们是同学,别说什麽拜不拜师,有什麽问题你可以问我,能回答的我会说,没必要搞这一套。」
宋超有点脸红,点点头,没有再提拜师的话题。
中午。
曹胜回到住处,在电脑上看见三封邮件。
分别是王婧丶常青树和林宝慧发来的。
王婧催他尽快把新书《神墓》发到榕树下。
常青树问他手边有多少存稿?说《神墓》在宝岛的销量和口碑都很好,很多读者打电话催稿,
总部希望能尽快出版第二集,还问他喜欢什麽牌子的手机?
林宝慧的邮件内容是:「阿灰,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明天就要上市销售了,算是借一下你新书上市的东风,希望能大卖,我觉得肯定能大卖!你要不要猜一下销量有多少呀?猜对了有奖喔!要不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