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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羡 薇薇一点甜 4464 字 12天前

陶谦以风月之名找上了他,要的只是宁不羡,开价是一千两白银以及未来敬王登基后的荫官许诺。

沈明复一直就不理解上面那三个为官的亲眷在想什么。无论是沈重,沈明昭,亦或是在翰林院内供职的沈明真,似乎都对皇嗣之事干涉甚浅,这也导致沈家虽然是功勋之后,却一直被排斥在京中那几个顶级勋贵世家之外。

没什么本事的人大抵都对自己十分有自信,觉得自己不过是生不逢时,没遇上自己的好伯乐。沈明复也是这么想的,他觉得自己不过是不擅长应对科考内容,但若是授予他官职,他一定能做得比上面三个人都要好。

他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响亮。

卖掉一个外人,赚了一大笔银子外加一个人情,相当划算。

而他,只要在事情尘埃落定后将那些模仿字迹的废稿偷偷烧掉即可。

眼下,宁不羡被夜风一吹,肚子又在疼了。难怪沈明复屡试不第,光长年纪不长脑子。她抚着自己的肚子暗忖,希望她将来的儿女可千万别像这人一样蠢。

罗氏已经在一旁厉声教训沈明复了。

沈重朝她走了过来。

宁不羡对这位半吊子伯父的情感吧,比较复杂。

早年间沈明昭和他伯父十分不对付,她本人呢,也和罗氏处得糟糕,虽说是长辈,但也基本上是除开逢年过节难得说上一句话的关系。

沈重对她微点了下头,脖子都没舍得弯一下:“教子无方,见谅。”

她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沈明昭老了之后不会也是这副讨厌的古板老头子的德行吧?

“你是如何知道他会仿明昭字迹的?”

按道理说,宁不羡几乎不进二房大门,也从不和沈明复等人有过交流,她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宁不羡开口之后才颇有些感慨,当初兴隆布庄在西市初开,她聘请陶谦当掌柜,如今回想起来,竟也是七八年前的旧事了,“当时小陆氏来我铺中,无意间看到明昭写好送来的招牌,就惊呼说和她郎君写的字迹一模一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没想到居然还有想起来的一天。不过,说到底,他学的还是没那么像……”不然也不会连沈夫人这般大字不识几个的都能认出来。

沈明昭给沈明复临摹的,大多是他练的字或写的文章,他在朝堂上写公文时,大概也是那般行文规范。可家书不会这样写。

沈明复没见过沈明昭写给宁不羡以及沈夫人的家书,一次也没有。

如果他见过,就会知道,沈明昭的家书没有他公文的字迹和行文那么死板、规范,更像是对亲近家人的关切或抱怨,带着几分亲昵的趣味。

“更何况,我本来也不信他会写什么和离书给我。”

沈重微微挑眉。

宁不羡掩着嘴,语气半是炫耀,半是欣慰:“他不敢。”

沈重:“……”忽然觉得,侄儿的未来,一眼就望到头了。

*

宁不羡所谓的打道回府自然只是一场戏,车上收拾的自然也不是什么细软,只是一些带给许姨娘的礼物。

宁恒虽顾及颜面没在这个时候给宁夫人和离书,给自己落下一个落井下石的把柄,但宁府现今真正的女主人,确实是许姨娘无疑。

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