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耐力是比不过牛的,力气自然也没有牛的大,但马也有马的优势,速度快,且比牛聪明。
“唉……年轻人,你倒是打的一副好算盘,不过事已至此,我也不多说了,善待它吧,这匹马虽然骄傲不逊,但绝对是一匹上等马。”
老头估计是懂马的,这种马要是在战乱年代,那绝对是宝驹,可惜,生不逢时,只等干点苦力活了,即便买他的不是苏宇,那买回去也是干苦力的。
这就是它的命,没机会上沙场的,时代变了,老头摸了摸马脑袋,招呼着年轻人,就要跟着大汉离开去医院。
如今身怀千元,医药费他也不怕了,只是有些舍不得这匹马。
“唏律律……。”
这马果然通人性,看到老头和年轻人要离开,竟然想挣脱绳索,跑过去,还好它遇到了苏宇。
只见苏宇单手握住缰绳,任他如何挣扎,都无法撼动它那条手臂。
老头听到动静,步伐停顿了一刻,但没有回头,离开了。
年轻人倒是回头看了一眼,但还是什麽也没说,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太矫情的人是没有的。
你在家杀狗炖肉,没人说狗是人类的朋友,怎麽能杀呢?这种事在这个时代绝对没有。
狗肉?猫肉,那是好东西,听过走长征的人炖牛皮腰带吃的故事吧?
因为这时候造假技术跟不上,所以牛皮腰带,不说百分之百牛皮,但也差不多,炖熟了虽然依旧很硬,但确实勉强可以吃。
想想看,连腰带都可以吃,还有什麽不能吃的?同情其他生物,也要在吃得饱的情况下才能讲情怀,吃不饱,那就是谁阻拦我填饱肚子,谁就是我的敌人。
“好了,好了,别那麽大气性,知道你不舍,可你们村养不起那麽多马,只能把你卖了,别这麽看我,跟了我你算是有福了。”
苏宇一边说,一边抚摸马脸,确实挺长的。
苏宇牵着马儿来到集市边缘,一路上有惊无险,来到无人处,苏宇取出自行车,骑上牵着马儿从修的马路上一路骑行。
慢慢的马儿跑了起来,超过了苏宇,苏宇一只手扶住马背,自行车无需骑,直接被马带动了起来。
五公里路程,几分钟就抵达村口了,这速度,即便苏宇骑行车都比不了。
一路直接抵达家门口,黄夙娥在家这衣服,看到一匹马停在家门口,由於马儿高大威猛,挡住了苏宇,黄夙娥还以为只有一匹马呢,直道听懂动静,这才发现是苏宇牵着的。
“你……从哪里弄来的马?不会又是林子里捡的吧?”
苏宇拿出证明,在黄夙娥面前逛了逛,示意卖的。
这是这匹马原单位也就是上一个村开的证明,证明这匹马的出处,有证可查。
“我的天,你疯了,买一匹马?”
这倒不是黄夙娥短视,看不到目前的情况,而是忽悠思维,限制了她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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