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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晴好,充足的日光流连到黄昏时仍不愿撤去,余霞成绮,天是一抹柔和的茱萸粉,地是浅浅一方萍水绿。

灌木丛后,灵奴张开特制的小弓,由李勖把着手,耐心地瞄准了一只探头探脑的野兔。刚要松弦,身后的琴曲忽然变了个调,野兔一惊,又缩了回去。

灵奴不满地瞟了眼帐篷前抚琴的阿母,嘟囔道:“纨妹又来捣乱,她可真不让人省心”

李勖仍眯着眼盯着前方,有一搭没一搭地接话,“你阿母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灵奴立刻背出了这句,外祖父清醒时会给他讲《孟子》,他听得半懂不懂,记性却好,一遍成诵。

“可是”,灵奴诵完了这句话,忽然将脑袋凑到了阿父的耳边,悄声道:“也未见阿母不忍食肉呀,她最爱食肉,上次阿父猎的野鸡,阿母看了直呼好可怜,等到厨下烧好,她一人食了半只呢!阿父,阿母这样算不算表里不一”

“不算”,李勖搬正他的脑袋,要他继续目视前方,幽幽道:“你阿母那是爱惜食物。”

三岁的灵奴已经能够从阿父平静的语调中听出揶揄之意,忍不住缩起脖子,吐了吐舌头

韶音在后头看着这对父子,只见小脑袋凑到大脑袋跟前,一阵嘀嘀咕咕,一看便知是在说她的坏话。

灵奴安静了一会,又问:“阿父,你要出征了么”

李勖嗯了一声。

“可以不去么,灵奴不想要阿父走,阿母也会想念你的!”

“阿父若不出征,敌人就会来攻打我们,到那个时候,就会有很多孩子失去他们的阿父和阿母。”

灵奴不说话了,小手将弓弦握得很紧,李勖正了正他的肩膀,温声提醒:“手要稳,腕要正,力要匀,放松。”

箭矢离弦而出,正中那只野兔的喉咙。

“阿父带上我吧”,灵奴弯起肉乎乎的胳膊展示自己的臂力,黑蒲桃似的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灵奴也要像阿父一样保家卫国!”

李勖心中一片柔软,微笑着抚摸孩儿稚嫩的小脸,轻声道:“阿父出征在外灵奴留在家中有更要紧的事做。”

灵奴愣了片刻,用绒嘟嘟的脸蛋蹭父亲宽厚的大手,忽而抬起头来,绽出一个很像他阿母的机灵笑容,大声道:“我知道啦,阿父要我在家保护纨妹!”

李勖佯装严肃,拍他头上两只圆溜溜的小羊角髻,教训道:“臭小子,不许这样称呼你阿母!”

“诺,勖兄!”灵奴来了顽皮的劲头一猫腰钻出父亲的臂弯,飞快地跑到前头去拾野兔。

这日的晚膳便是这只野兔,另有一肥一瘦两只山鸡。佐料简单,只有土蜜、青花椒叶和青盐,都是傍晚时在村集上买的。蜂蜜刷到第三遍时,野兔的表皮变成了诱人的金黄色,肥鸡已经滋滋冒油,蜂蜜的甜香、花椒叶的清香和野味的焦香融合成一股令人垂涎欲滴的美妙气味,灵奴耸着鼻子,盯着鸡腿一个劲地吞咽口水。

韶音口味刁钻,只爱吃犄角旮旯处。她翘着一根小指,慢条斯理地撕细骨头上的肉,一口接一口往嘴里送,吃得优雅又香甜。贴骨肉最嫩,不柴不肥,佐以黄柑酿,她能慢悠悠地吃一晚。

刚对着细颈瓷瓶呷了一口,余光里就见那一大一小正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

韶音撂下酒壶,奇怪道:“怎么了”用帕子擦嘴角,并无油渍。

李勖与灵奴对视一眼,齐齐大笑,灵奴吃得油乎乎的小花脸笑得只剩了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