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没希望突破侍卫的包围去刺杀秦王。
更别提秦王本人武艺高强,自己从来就不是他的对手。
那就,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了。
直接脱掉裤子,手中匕首对着自己的大腿就扎了上去。
直接开始刻字。
怕被人遗漏,两条大腿的内外两侧都被他刻上了血字。
即使巨大的疼痛让他热汗淋漓,他的唇边却始终挂着快意的笑。
若不能活着从这里出去,那自己最后的归宿就是城外的乱葬岗。
是,那里是人人都避讳的地方,都不愿意靠近,但却是流浪汉和野狗的最佳觅食之地。
流浪汉啊。
那是一无所有根本没什么东西能失去的人。
这样的人最是无所畏惧。
若天怜惜,有幸让自己的尸身被一个识字的、有野心的人看见。
没有一个皇上能容忍野心这么大的皇子,秦王的日子绝对好过不了!
刻完后,程星回背靠着栏杆急促喘气,低头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忽然觉得整个人都裂成了两半,一半想着或许没到绝境,可能会从这里活着出去。
另一半则在祈祷。
祈祷自己的尸身被有野心的人发现,最好是和那几位皇上心腹将领的人有所关联,那样,秦王的好日子很快就到头了。
——
虽然两名侍卫不理会程星回,但换班后,他们还是把程星回的异样上告给了见善。
见善听罢,自然就去告诉了岑扶光。
他说这件事的时候,江瑶镜正好在给岑扶光的鼻子上药,她也听完了全程。
把手中的伤药放回托盘里,沉吟片刻,开口道:“虽然他如今是罪臣,但在军营多年还是有些旧交情在,不敢明目张胆帮他,但松松手让下人别为难他还是能做的。”
“而且,最初时程家还颇有家财,他又是个善于钻研的,猫狗都有自己的小道,大约,他手里有些其他人的把柄。”
江瑶镜笑吟吟地看向岑扶光,“他在勾-引你过去呢。”
“只要你去了,他就会和你交易,然后顺利章程的‘投诚’。”
“怎么样,你要接受他的卧薪尝胆吗?”
岑扶光:“本王可以每天无偿喂他一百颗苦胆来锻炼他的意志。”
江瑶镜:……
她忍笑片刻,又看向见善,“他居然没提我?”
不应该啊。
程星回那个人自己太了解了,看似温润,实则狂妄。
是,他在自己面前把位置摆得很低,但也仅限表面的温顺了,实际上非常狂妄。
他畏惧的是祖父,是定川侯府,而自己,他其实从未放在眼里。
所以明明是低嫁的自己,他和程家,都只做到了表面的和熙,暗地里的小动作就没断过,时不时试探一番自己的底线。
毕竟,赵氏是以儿子为天的人,甚至都不需要认真告诫,只要程星回在离家前随便嘱咐几句,她都不敢对自己做那些小动作。
偏偏,他什么话都没留。
那就是默认他母亲来试探自己的底线。
在他心里,自己只是联系侯府的一个媒介,不该有思想,也不可能会离开他。
哪怕自己果断和离了,他也依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他的这种看不起女人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
如今再度重逢,他肯定猜测过自己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