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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丽和一个叫做曾本京的公安大学生谈起了对象。

姜敏对这个曾本京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是个瘦瘦高高的青年,皮肤黝黑,在高中就入了党,喜欢唱歌,那天还当着众人的面高歌几曲。

好听谈不上好听,可他能唱抒情歌,不跟其他十几个似的,唱歌全靠吼。

曾本京会唱歌,说话也风趣,而熊佳丽也放得开,爱跟男生开玩笑,两人聊着聊着就有了苗头,很快确定关系在一起了。

熊佳丽寝室的人来说这件事的时候,还调侃道:“姜敏,你可算是他们的红娘,赶紧叫熊佳丽请你吃顿饭。”

姜敏笑笑,她跟熊佳丽的关系并不好,上学期篮球赛,熊佳丽带头弃赛,哪怕没有闹开,她心里起了芥蒂,没什么跟熊佳丽交往过。

那天熊佳丽顺着人跟着过去,姜敏见人多,也没出声拦着,毕竟她们也算不上仇人。

熊佳丽跟曾本京谈对象了?

姜敏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就好像是自己忘记了什么东西一样,曾本京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好像在那里听说过……对,这名字她肯定听说过。

“我想起来了!”姜敏在图书馆里看了半天书,登记借书证的时候,猛然想起了自己曾在哪里听说过曾本京的名字。

上辈子,公安大,曾本京,这家伙在乡下有个老婆,读大学时在城里又找了个对象,后来乡下的老婆抱着孩子来闹事,在学校里轰动一时。

曾本京这种“陈世美”的做法在这个时代并非少见,两个地方信息不互通,有的人在乡下娶了老婆——这种往往是没领结婚证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村子里摆了酒,就是过了明路的妻子。

现在考上大学,来到了城里,认识了城里的姑娘,找了自己的同学当对象,曾经乡下的老婆不想要了。

像是这类的事件,在八十年代初数见不鲜,不止是男的不要乡下老婆,女的也不要乡下的老公,正因为有这样的不正风气,才有人劝姜敏抛弃现在的男友,选择“家庭条件更好”的席旭明。

七七年的首届大学生,多得是返城知青,这些人没少干“抛妻弃子”“抛夫弃子”的事,为了条件更好的城市生活,别说是抛弃个对象,就连亲儿子亲女儿都扔在村子里当孤儿。

这些人把孩子扔了之后,来学校里都默不作声,只说自己未婚,别人哪知道你有没有在乡下生过孩子?

想到这里,姜敏回到寝室楼,敲开了隔壁寝室的门,两边的寝室是同样的布局,熊佳丽她们宿舍只有五个是法律系的,另有三个国政系的女生,姜敏进来时,只有五个女生在。

国政系一个穿着拖鞋的短发姑娘对姜敏道:“姜敏,你过来啦?啥时候也让你男友给我们介绍个男人。”

“熊佳丽她对象挺风趣的一个人,虽然长得不高,但是人很有意思呢。”

“是啊,挺有魅力的,唱歌也好听,说是不高,也有个一米七六了,比咱学校中文系的高。”

“中文系的大高个不多,姜敏,听说你们那天去的,人最矮都有个一米七五?”

……

公安大的男生不一定比北大的男同学优秀,却胜在长得高,平日里出操训练,长得健硕,将来还能当警察穿制服,对普通的小姑娘来说有一定的吸引力。

谁不想要个又高又俊的男友?将来分配工作也不差,还能穿制服——省了买衣服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