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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一个青年。

青年应该是个麻瓜,就穿着很普通T恤衫牛仔裤,他显然没见过我们两个,于是站在游乐场的角落打量了我们几眼,我和莉莉也收敛起笑容,转过头去看他。

几秒沉默的对视后,他忽然冲向我停在旁边的自行车,扛起来就跑。

我呆了一秒钟,然后尖叫一声,跳下秋千,撒腿就追。

“抢劫啊!抢劫!有人抢自行车!!!”

莉莉在后面喊:“别跑!伊芙琳!别跑!”

哦,对,我们还有一辆自行车!不用跑着追,可以骑车追!

我赶紧折回去,踹开支架,骑上剩下的那辆自行车猛蹬着追上去:“把车放下!把车放下!不然我放狗咬你了!我有狗!我真的有狗!”

那个混混青年显然是不信,他凭借着对这附近的熟悉,硬是往各种小巷里钻。我发现拐弯的时候自行车还得减速,不然人会被甩出去,这样速度就被大大拖慢。

混混青年也不是傻子,他应该是思考过能不能骑着自行车跑,但我和莉莉的这两辆自行车是女式青少年自行车,颜色是粉色的,样式是迷你的,他一个老爷们儿显然是骑着别扭,所以他只能扛着车跑。

我快把脚踏蹬出火星子了,依靠直线加速,终于将我和抢劫犯的距离缩短到了一米。我铆足了劲儿,瞄准他就想撞上去,谁知道那人突然转过身,抬起脚就要踹我的车轮。

见状,我本能地右打车龙头,整个人踉跄地跳起来弃车,然后抽出了我一直装在小挎包里的魔杖。

见我拿了根棍子,混混青年一开始有点疑惑。他应该是犹豫了一下究竟要不要继续跑,但是在看到我身后没有任何帮手后,他看向面前比他矮一个头的我,忽然冷笑起来。

我用魔杖直接狠狠捅向他的眼睛!

搞笑,瞧不起我?你两个手都扛着车,你哪来的自信能打过我!

混混青年第一反应就是闪避,他向后猛地一躲,有些重心不稳,趁此机会,我抬起腿,对准他耻骨联合连线的中线位置就是一脚!

“嗷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咣当!

他痛得脱手,自行车摔落在地。我没有把自行车捡起来,而是上去对着他又狠狠补了两脚。

“呜嗷,汪!汪汪汪汪汪!”

我开始学狗叫,满脸凶相地凑近他:“前两天我刚被疯狗咬过,我今天就要把狂犬病传染给你!汪!汪汪汪汪汪!”

为了逼真,我呲着牙,开始疯狂地咬空气!吃空气!

我是疯狗!我要发疯!嗷嗷嗷嗷!

面对我口水都快流下来的癫狂表情,混混青年吓得脸色苍白,连滚带爬地赶紧跑路了。

见他消失在小巷口,我用手背擦了擦嘴角透明的水渍,轻蔑地笑了笑。

呵,跟我斗?

我上辈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我望了望天色,扶起两辆自行车,把着它们的车龙头,有些艰难地返回小游乐场。

走在路上的时候一开始我还感觉有点迷糊,因为这附近的建筑都灰扑扑的,看起来逼仄阴沉,一时间找不到来时的路。

我还怀疑我路过的某间房子就是斯内普的家。

我一边走,一边伸长脖子想要看门牌号,结果我被某户人家站在门口抽烟的男的瞪了一眼,我就不敢四处瞎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