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身在江湖锋在鞘(1 / 2)

隐蛾 徐公子胜治 3636 字 16天前

何考刚刚讲解了宗法堂令,第一条就是「莫违事端,先付有司」,所以常安居还是很顾忌,特意跟何考解释了一番事情经过常安居追踪锺靓慧来到素他尼市,用手中掌握的材料报了案,结果当地警方根本没管。

锺靓慧是东国人,所谓的犯罪行为发生在隔壁的瓦底国,好像跟萨哇国警方没什麽关系。而且萨哇国南部很多地方自治程度比较高,就连中央政府都缺乏控制力。

警方不管也就罢了,还有人给锺靓慧通风报信,有警察可能是收了什麽好处,居然反过来要抓捕常安居,也不知给他安了个什麽罪名。

除了警察装模作样要抓捕他,有当地团伙得了悬赏也要对他下手。还好常安居有修为在身,功夫也不错,及时逃脱了。

锺靓慧以为风头已经过去,这才放松了警惕,独自驾车外出让常安居逮住了机会-—--—-自始至终,何考都没问常安居将锺靓慧怎麽样了,常安居也没说。

听到这里,何考忍不住提醒道:「宗法堂令也不止一条,你可知『莫违事端,先付有司』之后还有一句注释?」

常安居:「啊?这我怎麽可能知道,是什麽啊?」

何考:「司贼一体,反害良善,则引第三条令一一莫遗祸端,当断则断!」

这句注释,是谷椿白天刚告诉何考的。宗法堂令的前三条已传承千年,

历代祖师也总结了很多具体情况,主要是针对古代社会的经验。

打个比方吧,比如常安居在萨哇国住酒店,叫了个保健按摩,假设正规的那种,哪怕在东国不正规在萨哇国也是正规的-—----结果却遇到了仙人跳。

姑娘进屋就要借用浴室,接着几个彪形大汉便破门而入,硬说他干了啥啥坏事,反正绝不仅是,具体是啥罪名可以脑补--除非给多少钱私了,

否则就要送交法办。

常安居自没有犯法,就报了警。萨哇国当地警察上门之后,居然跟这些人是一夥的。也威胁常安居花钱私了,否则就要带走定他个XX罪。

注意在这个场景中,警察是真警察,不是假冒的!常安居若坚持不给钱,或者拿出的数目不能令对方满意,就真的要被带回去了。

在那种地方被带走,指不定会被关在哪里丶会有什麽下场。

普通人对此可能无力反抗,但术士还有一种选择,就是「莫遗祸端,当断则断」。宗法堂允许甚至鼓励弟子们动手,首要对象就是那代表有司的恶吏,只是尽量别留下首尾。

若是当场动手会暴露身份丶留下祸端,那麽还可以先谋求脱身,再伺机动手。

这是一条古代行走江湖时的潜规则,在现代社会可能不适用了。但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秩序可能仍与中国古代社会一样混乱,甚至混乱。

秩序的背靠是合法暴力,大多数普通人并不掌握公权力,在犯罪势力面前几乎没有反抗能力,只能寄希望于秩序的保护。

秩序是普通人最后一层保护,哪怕是现代文明社会,很多人受到了不法伤害,报警几乎是最后的也是唯一的办法。

但是秩序不是人,需要具体的人代表它来执行。假如代表秩序的执行人员,,却「司贼一体丶反害良善」,普通人几乎只能任其宰割。

东国有句古话「破家县令,灭门刺史」,掌握秩序暴力者足以令无辜者家破人亡。

术士有修为在身,天然就有破坏秩序的能力,他们的行止需要约束,但并不代表这种能力不存在。术门对此的态度是,该动手就动手,只是莫遗祸端。

为什麽会特别强调这一点,与古时很多术士的经历有关。术门弟子或多或少都需要行走江湖以历练修为丶增长见知。

在古代宗族社会的背景下,他们往往就是典型的流民丶社会不安定份子,各种恶性案件天然的嫌疑犯。

某地如果发生了什麽无头案,在刑侦技术落后的背景下,很多地方官的第一反应就是抓附近的流民回来打板子。

那时候可没有疑罪从无丶文明执法的概念,实在受刑不过丶屈打成招的事情也不少见,这是术士尤其是低阶术士行走江湖天然要面临的风险遇到这种事怎麽办,那就只有动手了。

在极端情况下动手可能不敌,也可能选择暂时隐忍丶伺机脱身,回头瞅空子再收拾那些枉法构陷者···

何考为什麽要讲这些?因为常安居显然在担心一件事,就是害怕自己如果行止出格,可能通不过术门的考察,所以他将此事前因后果都解释了一番。

何考则告诉他不必担心,至少他追杀锺靓慧这件事,并不违反术门的任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