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神陀乙休(2 / 2)

蜀山万妖之祖 蓬国公 3954 字 2个月前

司徒平又急又怒,说话也越来越激烈。

乙休在数百里之外听到两人对话,很是不耻峨眉派的为人,直接隔空把司徒平给弄走了。

当年乙休被凌浑等三十六位剑仙合力压在山底下,这时候刚刚出世不久,跟峨眉派还没有什麽交情。

他是旁门散仙中的佼佼者,五百年前曾经在天山度过一次四九重劫,马上过些年又要度第二次,行事作风向来随心所欲,向来把「逆天行事」挂在嘴边,与人结仇,下手是又毒又狠,等闲剑仙都不敢招惹他。

这次他隔空出手,钓鳌矶上也有十几位剑仙,却是没有人能阻拦得了,坐阵的苦行头陀也是才转世归来不久,加上其他人,全部加起来也不是乙休的对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道五色神光把司徒平给凭空掳去。

苦行头陀虽然拦不住乙休,却看出来是谁,赶紧让紫玲去通知诸葛警我,让诸葛警我好好跟蒋三姑两口子解释清楚。

蒋三姑听说儿子被人掳走了,顿时就炸庙了,诸葛警我父女不住道歉,一再说乙休将司徒平带走没有恶意,司徒平还会因祸得福,拜一位好老师,并说峨眉派肯定会设法尽快把司徒平平平安安地带回来,让他们一家团聚。

司徒兴明和蒋三姑气得不行,打又打不过,只得暂时离开,先用先天神数推算,峨眉派没说假话,儿子确实被人带走了,但是并没有性命危险,而且也确有因祸得福之象。

只是他们着实咽不下这口气!

两口子一商量,索性豆腐坊也不开了,跑到深山老林里面,苦修太乙混元祖师留给他们的那部道书,又想办法搜集材料,炼制了好几件厉害法宝。这次出世,因峨眉派封山,找不到诸葛警我,就跑来找林素娥报仇。

他们算准了萧十九妹此时有一次魔劫,就要先杀了林素娥,林素娥赶紧往家里跑,两口子追到步虚山,又遇到黄肿道人,为了昔年一场仇恨,这次算准日子来找萧十九妹报仇,蒋三姑跟黄肿道人过去也见过几次,双方同仇敌忾,一拍即合,合力围攻步虚山。

萧十九妹正在渡劫,无法迎战,林素娥虽然法力不弱,却也抵挡不住这麽多敌人。

幸好赛飞琼熊曼娘和金姥姥罗紫烟先后赶到,双方合力将敌人赶走,才救下萧十九妹师徒。

两人帮助萧十九妹度过劫数,还没等说几句话,罗紫烟的两个徒弟跑来,说衡山那边又出事了,岳雯被两个妖人困住。

罗紫烟一听徒弟描述,知道是秦魋丶秦嫫兄妹,知道两人邪法甚强,急忙火速赶回来,熊曼娘虽然这些年跟姊妹之间生分,互相之间说了好些气话,到底心里面是相互挂念的,这时候生怕罗紫烟以寡敌众,出现什麽差池,也跟着一起过来。

当然,熊曼娘嘴上说的却不是这般,而是要跟罗紫烟较较劲,省得她总看轻自己。

没想到两人过来以后,时飞阳已经提前把那两兄妹给解决了。

若是别的正教剑仙,通常都久闻罗紫烟的大名,对熊曼娘知道的就很少,因罗紫烟已经修行好几世,认识许多修行几百年的积年老仙,熊曼娘这一世才开始修道,知道她的人就不多,因此同时面对两姐妹的时候,下意识地对罗紫烟就更加推崇。

时飞阳是熊曼娘的师父,知道自己这女徒弟最在意什麽,说话的时候,就把熊曼娘当成是对方中的主要人物,把罗紫烟放在次位上,开口便是久闻熊道友大名,又历数熊曼娘那些不为人知的战绩,什麽道心坚固,斩断尘缘,什麽仙法高强,斩杀西方魔教妖僧……

熊曼娘听得又惊又喜,她这些事情自己从未向外说过,也不觉得有什麽特别之处,师兄弟之间也没有爱嚼舌根的,从没有人替她宣扬,却不想,连就在海外,少履中土的「玉洞真人」都知道得这麽多,这麽详细。

她也想夸岳韫几句,可惜她这些年长时间苦心潜修,少打听天下之事,也不知道这位玉洞真人到底有过什麽伟大事迹,本身又是不善言辞的,说来说去,只能说「岳真人」长得好看,仙风道骨,法力高强之类的话。

双方闲谈半日,也交流一些道法,到了下午,萧十九妹也来了,还带着自己的徒弟林素娥丶罗紫烟的几个弟子。

萧十九妹这次来,首先是正式感谢两位师姐来帮助自己渡劫,也谢谢岳韫:「若是岳雯贤侄因我的这点事牵连,受到什麽损伤,可要叫我日后寝食难安了!」

时飞阳赶紧摆手:「雯儿本就是我侄儿,自家的孩子,他受人欺负,我来救他也是理所当然。」

除了感谢,萧十九妹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去峨眉派讨个说法!

林素娥之所以得罪了蒋三姑两口子,全是因为十年前司徒平那件事,如今那两口子跑来找自己报仇,峨眉派自己躲在山中不再出世,人家可来找自己报仇!

这次也还罢了,她还算计到,那司徒平被乙休带回山去,收做弟子,促成了乙休跟妻子韩仙子的合好,被收做亲传弟子,这些年学了夫妻二人好些仙法,又得了两人的不少厉害法宝,准备等到将来在某个节骨眼上出世回家省亲,并再来找自己师徒报仇!

这本来就是峨眉派的事,不能自己完全代人挡灾,她要带着林素娥去峨眉山,看看峨眉派是个什麽样的态度,到底要怎麽处理。

熊曼娘担心师妹吃亏,也要跟着,罗紫烟在三姊妹中跟峨眉派关系最好,生怕双方闹僵,也要跟着去。

时飞阳说:「既然这样,那我和雯儿也去峨眉派看看吧,一来我去祭拜祖师神位,二来雯儿也想你师父了吧?」(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