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媛倒是觉得这个价格很普通,她上次去商店看到一个进口的外套,国外的牌子,一百块钱一件,虽说是进口货,但是那质量和材质还真没有他们店做的手工好,就是挂了一个进口货名字,摇身一变就成了奢侈品。
所以他们这个大衣卖二十块钱一点也不贵,现在衬衫物价是三块钱一件,还是夏季衣服,冬季的外套买出二十一件也是很正常的,何况他们店的衣服这么用心,款式这么漂亮,自然是货真价实才吸引顾客。
只是苏万华的被赚到的这二十块钱给惊讶到了,她没想到来到城里这钱这么好赚,以前在家里面,一个月也不一定能够赚到这么多,而这一件衣服就能赚到二十多块钱,她心中实在是很震惊,同时认为还是陈媛聪明,要不然怎么可能出去一趟就拉回来一个顾客。
但是想到这衣服价值二十块钱,都有些舍不得穿了。
苏万华对待这件衣服更加小心翼翼起来,生怕刮了蹭了,有所损伤浪费了这么好的衣服,在服装店用其余的布料又加班加点的赶制出来几件,争取等到开业的时候,有顾客能购买。
自从三姨在沈家了以后,家里的家务不但全包,就连买菜做饭也都包了,她是个闲不住的人,要是不让她干还闲的难受,陈媛只能跟她轮班去做,主要是怕她太累身体吃不消。
但是苏万华自从到了城里来,心情越来越好了,因为没有人给她气受,日子过得顺心,吃什么都很香,感觉非常的舒畅,以前受过伤的腿都灵便不少,这样的日子是她以前做梦都想要的,恨不得在梦里都乐醒,更是一点也不想回家乡了,更要好好珍惜在城里的生活。
她穿着新的大衣上菜市场,瞬间感觉回头率超高,虽然知道别人是好奇自己身上穿衣服,但是她心中就
有一种特别的感觉,穿上这衣服自己最起码年轻了十岁,以前那种死气沉沉的感觉没有了。
“大姐,你这衣服哪里买的?咋这么好看啊。”
正在挑菜的功夫,旁边一个年轻的小媳妇,眼睛亮亮的看着苏万华身上的毛呢大衣,想起小媛说的那话 ,很多女人对于漂亮的衣服总是抵挡不住诱惑,甭管会不会买,但是见到了一定会好奇,这个时候要是忙着介绍衣服,就会显得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赶客。
最正确的方法是显得漫不经心,而且最好的姿势让对方更清楚的看清自己这件衣服的全貌,然后说道:“这是我们服装店自己的做得最新款式,市面上并没有卖的。”
“啊,你们店在哪啊?我能去看看嘛?”这一说更勾起对方的好奇心了。
苏万华点点头:“好,正好我买完菜就回去,就在这附近几步路的距离。”
没过多久苏万华带着顾客回到店里,这小媳妇一看这些毛呢大衣,相中了土红色那件,但是她今天手里没带那么多钱,有些为难的说道:“大姐,你能给我留着吗,我回去取钱再过来买。”
苏万华本来很激动,想着能卖出去一件,但是顾客竟然没带多少钱,这也太尴尬了,心里有些失落的说道:“留着是可以,但是我们的衣服买的很快,要是有顾客相中了这件衣服,我们也不好留着,你要是想买最好是尽快吧。”
“好好,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这顾客走了一后,苏万华叹了口气,暗道想卖两件衣服也这么困难,做生意是真的不容易。
接下来两天,她是日盼夜盼,也没有盼到那位顾客,而且由于没开张,根本没有什么顾客购买,只有陈媛那家饭店的店长又过来替顾客买了一件,其他就没有生意了。
苏万华叹了口气,感觉陈媛赚钱是本事,做生意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正当她由此失望之时,前两天在菜市场碰到那个女顾客,真的带着钱来买了,她说之前手头有点劲,一发了工资就赶紧来买衣服了。
这衣服买了以后能穿好几年,很值得用大半的工资来搞定一件。
苏万华第一笔订单达成,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因为陈媛跟她说,除去底薪,卖出去一件衣服,就给她提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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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婉给梧城寄了信以后就天天盼着有没有自己的回信,不过时间差不多都过了一个月左右,怎么还没接到消息,难道沈淮是没接到吗?孩子应该在这个时间最需要小姨的关怀啊,她觉得也是最好的时机。
根据书中剧情来看,这个时候沈淮应该升了团长,发现了陈媛隐藏的嘴脸,两人正在闹离婚,小男主肯定已经对这个二婶恨之入骨,和其他的两个孩子每天生活的都水深火热。
自从陈媛嫁进沈家,把沈家闹的天翻地覆,虐待孩子无恶不作,现在时间都过去半年。
韩婉想了想,她觉得这个时间,他们说不定早就已经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