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谁规定的必须赚到钱才是作家?
马叔说那很简单啊,你写的东西要赚钱就必须有人看,如果都没人看你写的东西,那你叫什么作家?
你要是吭哧吭哧自己在家写啊写啊,然后没人看,也没人给你钱,那跟写日记有啥区别?
马叔这话有道理,于是我就此给自己定了目标:必须要写出有人看能赚钱的书,才配叫作家!
要签约需要填合同,我兴冲冲地忙活了一晚上,才把合同弄好,然后放进U盘里,第二天到公司,午休的时候出去打印,然后寄走。
同事好奇地问我弄的是啥,我心里那股子骄傲都掩饰不住,无所谓地跟他们说:没啥,随便写了个小说,业余爱好,写着玩的……
从这天起,我就开始了新的生活。
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写书,忙的脚打后脑勺,但是却很充实。
看卦的事是越来越少了,当然偶尔心情好的话,也会看一下,就是时间太紧张了,差不多每天下班回家,写书都要写到后半夜。
马叔从来不打扰我,他知道我的怪毛病,就是写书的时候不能让人看。
不过,我知道他是我的忠实读者,每次我更新之后,他都会偷偷摸摸去看。
有时候我半夜才更新,再去洗漱睡觉,然后就经常看到马叔披着个衣服,坐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看我的小说。
我很是感动,有一次我鸟悄的走过去,说马叔你快睡觉吧,明天再看也来得及……
结果我话还没说完,就发现电脑屏幕上分明在播放着某岛国的爱情动作片,女主角还挺好看。
我无语地看着马叔,他冲我呲牙一乐,然后把耳麦递了过来。
“泷泽萝拉,刚出道的,看不看?”
“这……不好吧?”
“没事,仙家都睡觉了,再说你现在不看卦,他们都回山里修行了,都不在家。”
“呃……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我啥时候糊弄过你?”
“你这个老头,人老心不老,我要好好批判批判你……”
说着,我就接过了耳麦,狠狠地批判了马叔半个多小时!
这人啊,真不能干坏事,结果我第二天就遭报应了,早上睡过头了,等我呼哧带喘跑到单位都快九点了。
头一次迟到,我也挺不好意思的,一个劲给老板道歉。
我们这公司其实并不大,一共就不到十个人,老板天天都在眼皮子底下,说实话也挺遭罪。
好在老板厚道,也是有格局的人,并没说我什么,然后让我去地下停车场,把他的车开出去洗一洗。
私人公司,给老板干点活是正常的,于是我就去了地下停车场。
老板开的是个别克君越,那个时候还是挺气派的,不过就是这地下停车场太黑了,也不知道哪个大哥设计的,阴森森黑乎乎的。
知道的这是地下停车场,不知道的还以为到了古墓。
我摸索着找到车,然后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但就在我发动车子的事实,我忽然就看见这后视镜里面,有个煞白煞白的女人脸孔,就在后座上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