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斗,就是不是互殴,单方面殴打他人,罪加一等,也就是七十杖。
卧槽!七十杖,还不把这个王婉晴给打死?
“纪王殿下开恩,纪王殿下开恩啊。”
听到要杖刑,王正礼噗通一声也跪下了。
杖刑有很多种,可以是板子,也可以是棍子,可以打腿,打屁股,也可以打脊背。
这都是有讲究在里面的。
七十杖,王婉晴哪里还有命在。
他出来之前他父亲和大兄特地叮嘱吃点苦头没什麽,但一定要保住王婉晴的性命。
李慎没有说话,也是在想这个问题,打死王婉晴就要跟琅琊王氏结仇了。
再说王婉晴虽然嚣张跋扈,仗势欺人,把黑子打伤了,但也罪不至死。
自己若是把她打死了,那自己岂不是也是恶人,自己可不是那些牛X小说的主角,
动不动踩一下脚就把人弄死。
看见纪王不说话,王正礼心中更加没有底,在他看来,一个王爷因为生气弄死一个人在正常不过了。
“纪王殿下开恩,我王家愿意赔偿两万贯,不,三万贯作为赔偿,望纪王殿下开恩,
能够对婉晴从轻发落。”
王正礼真的急了,他又加了一万贯钱财,就是为了买王婉晴的一条命。
一万贯,一千万钱,何等巨款。
古人常说腰缠万贯,形容一个人有钱,可不是随便瞎说的。
在李慎横空出世之前,大唐除了世家士族之外,有万贯家财的商人几乎没有。
是李慎建立商会之後,给普通商人保驾护航,如今才有这麽多的大商人。
就算如此,一万贯也不是小数目。
不过李慎却不满意,他已经派人调查过琅琊王家,他们可是传承了千年。
虽然如今家族落寞,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底还是有一些的。
要是不弄疼他们,杀鸡儆猴,怎麽能还大唐一个朗朗乾坤。
让那些仗势欺人的家族收敛一些,不要太欺压百姓。
“王郎君是吧,区区三万贯,你觉得能够抵消我家王爷的怒火么?
你可知为了对付你王家,这两个多月以来我们单单是投入就不止三万贯,
我看你们一点诚意都没有。”
王洪福是何许人也?看李慎的表情就知道纪王嫌少,而且纪王也说过惩罚一下就可以,不能真的把人打死了。
要不然哪里需要这麽费力,直接杀了不是更好?
作为纪王的第一家奴,在主人不方便的时候,自然要挺身而出,做一些主人不方便做的事情。
王洪福,纪王府的大掌柜,商贾界的传奇人物,或者说是幸运之子。
王正礼当然认识,或者说是如雷贯耳。
不过文人墨客的圈子里对商贾还是很歧视的,毕竟商贾是贱籍。
哪怕人家穿金戴银,吃香喝辣,美女环绕,这群文人也只不过会说一句铜臭味,有失风雅。
但丝毫都不影响王洪福在长安城的地位,
无论是文人墨客,还是商贾百姓,或是王公贵胄,都知道,王洪福代表的是纪王府,
王洪福背後站着的是纪王。
“纪王殿下,那不知....不知.....”
他想问的是不知需要多少钱才能够保王婉晴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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