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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玫瑰 世人满 3300 字 16天前

Moth秀场,余宸明的造型有两套。一套是更符合昨天泰森介绍的春神主题的——黄棕格子西装,西装上衣糅合了斗篷造型,衣前开口伸出手臂;里面则搭配了一条蓝色竖条纹衬衫,整体暖亮,再加上余宸明染成浅黄的头发加雀斑妆造,就像是站在水边或者麦田里的少年,吹来一阵暖和的春风。袖口和领针是黄钻的花朵造型,而造型师临时在他上衣纽扣里别了一朵新鲜的虞美人。

这是余宸明第一次走这么正式的红毯,上次有爱德华陪,这次只有他一个人,简直被密集的闪光灯闪瞎眼。好在没走几步他就看到了杰森,杰森旁边跟着一个高瘦的年轻人,穿了一身绣满花的长斗篷,快把杰森整个都兜住了。

余宸明猜,这应该就是杰森的儿子,那位孟理赞不绝口的那位音乐天才吧。

杰森看到余宸明,招了招手,一介绍,确实是他的儿子,好巧不巧,就叫阿多尼斯。这位年轻歌手和他父亲长得很像,虽然没有杰森那么外向,但感觉是个我行我素,说话很酷的人。

两人看秀的位置挨在一起,很快余宸明就发现阿多尼斯比他还不懂时尚——完全和他爹两个极端。爹的服装在上面走秀,儿子在下面吐槽,又说裤子太长,又说肩垫得太宽张,又说太多蕾丝不实用,这衣服根本都不能穿出门。比如自己身上这套,全都是杰森安排的,又重又难行动。余宸明就问他平时穿啥,阿多尼斯说背心短裤。余宸明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说好兄弟,我也是!

阿多尼斯之前听杰森说过余宸明——他爹品牌新签的一个代言人很年轻,是个歌手,只是见面后没想到这么年轻,感觉还是个孩子;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连上头的露珠嗅起来都像是牛奶和蜂蜜。古希腊诗人说,十四岁的男孩是娇艳的爱情之花,比之更具魅力的是十五岁,十六岁的少年是众神追求的花朵,而十七岁的少年根本轮不到我,唯有宙斯才能享受......他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话,灵感和思绪碰撞迸发,手上发痒,控制不住地写歌;或许是首情歌......他已经很久没有写过情歌了。

两人都是歌手,后面的话题自然而然地就转向音乐。余宸明说自己团队里有一位音乐制作人特别喜欢他,等隔天买张黑胶找他签名。而阿尼多斯说过两天他在这附近有音乐节,要带他去玩。可惜余宸明算了算时间,和工作冲突了,只能无奈放弃,但是已经加上了联系方式,下次有空一定去。

但阿尼多斯是真的厉害——走秀场上放的音乐,而他只要听过一次,他就能非常完整地扒出谱子,并且能准确地说出编曲的技巧两点。所以余宸明特别遗憾孟理没来,要来了,想必两个人一定能有很多话聊。

下午余宸明看了Moth的女装秀;身为代言人,不久之前还和爱德华一起拍摄了广受好评的概念片,Moth怎么会放过这个广告位的大好时机。所以下午他就换了第二套看秀造型,和上午截然相反,带了一顶黑色宽檐礼帽,身上则是非常剪裁利落的宽松衬衫与修身长裤,皮带束腰,没有一丝杂质的黑;衬衫只系了最下面两个纽扣,露出一片白皙的皮肤,而这样裸露的三角区中最脆弱的脖颈上——戴了今年Broken Heart系列珠宝:一条缀满了细碎红宝石的珍珠项链;既像是包裹着的染血绷带、又像是割喉后淌下的血,那些细碎的红宝石在手工缝制下呈现出犹如液体一般浸染、流淌的动态,在白色肌肤和黑色衣物上,制造出惊心动魄的视觉效果。

红毯上的摄影师们简直要为他疯狂——而同样也换了一身黑西装的阿多尼斯低头看着帽檐下抬眼时露出的一点细碎金色额发、猫儿似的眼睛,以及脖颈间红色的珠宝......上午脑海里那首情歌似乎夏然而止,急转直下成一场悲剧发生前奏,成就一场无比纯洁、优美动人的情杀。

灵感来的时候挡都挡不住,阿尼多斯直接跟认识的记者要了笔,跟工作人员要了纸——还是他们走秀的邀请函,然后就在空白部分奋笔疾书地记下谱子,走秀没看到一半,就按耐不住地先走了。留下余宸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