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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玫瑰 世人满 3458 字 15天前

,橱窗里哪些闪烁的珠宝,仿佛存在在另外一个世界;谋划许久,他和同伴一起打劫了那家珠宝店。在混乱局面之中,他挟持走了珠宝店主人的儿子。他想索要赎金,独吞珠宝,于是枪杀了争抢的伙伴,与被挟持的对象一起开始逃亡。

余宸明演的就是珠宝店主人的儿子;受过良好的教育,娇贵、聪明,却可怜,不得不和年长的亡命之徒朝夕相处,如同那些被抢夺的珠宝,粗鲁地塞进肮脏地口袋,还滚落污泥。年轻人忍不住去阻止、保护这些珠宝:高级珍珠不应该直接用手触碰,蓝宝石寓意忠诚与真理,红宝石则象征热情的爱,钻石坚硬,黄金柔软.......亡命之徒被吸引了,一如他曾经在肮脏街道上眺望的那些上流阶级所居住的金色舞厅,水晶灯摇晃,折射出奢靡的幻梦,他想成为、想要得到;甚至开始幻想逃脱之后,他们可以卖掉这些珠宝,在异国拥有幸福生活,他可以买下很多的舞厅,很多的水晶灯......他几乎要成功了,在年轻人的帮助下,瞒天过海,甩掉警察和同伙的追捕,只要潜入驶向大海彼岸的邮轮,他就能彻底摆脱一切——!

但金色的幻梦背叛了他。

年轻人的顺从乖巧,都是害怕他怀里的抢与刀。在他以为自己即将要逃脱的那一刻,年轻人甩开了他的手,而相熟的船主冲上来要抓他,警察远远地掏出枪、扣下扳机。他攥着胸口跌入海水的时候,最后一眼则是年轻人披着毛毯、被人所簇拥,冷冷地看着自己跌落海中......如一粒漆黑肮脏的石子。

但亡命之徒活下来了。他的胸口藏着一块红宝石,子弹打在上面、留下裂痕。他最终找了另外一艘船爬进去,苟活下来,到达新大陆后卖掉了口袋里仅剩的珠宝、换了新面孔,甚至还娶了一个女人,有了一个瘦小的孩子;他做事狠辣,总能得到钱,却也留不住钱,但是身上却始终带了一个小盒子,里头有一块碎裂的红宝石。他的孩子为此而着迷,甚至偷偷趁他醉酒的时候偷了一小块碎片藏起来,结果被亲生父亲差点打死。

小孩一直记得那块鲜红的、美丽的宝石,等长大之后,他遇到深爱的女人,在战火中转述了这个故事,而女人将其画在纸上,并将其命名为“Broken Heart”,而后成为奢侈品品牌里一直历久弥新的一支珠宝系列,其特点就是破碎、迸裂与凝固的时间。

余宸明当时第一次看到这个剧本的想法是:嘿,真不愧是Moth,这故事拿来居然能拿来拍广告。不整什么爱情恒久远,真情不变的内核,而是还原珠宝与人之间最原始的欲望、贪婪与背叛——也正是因为设计中所蕴含的悲剧与欲望之美,所以这一个系列的珠宝长盛不衰数十年。

因为呈现方式是音乐为主的概念片,所以演员的台词其实并不多。余宸明在车上对了寥寥几句台词,爱德华非常细致地纠正了他的一些理解错误,通过一些简单的肢体动作将他带入情绪;这样宝贵的学习机会不可多得,他立刻沉浸进这每一分每一秒,而等车到达首都A城,停在一家酒店前,John请余宸明下车时,他还多有恋恋不舍。

爱德华在F国有房子,所以回家住。而眼前这家酒店是云颢现在住的地方,外面看上去挺普通低调的,余宸明跟着John进去后才发现,里面倒是别样豪华——云颢不出意外订的是顶楼的套房,整整一层楼,三分之一露天,还有个巨大的无边泳池。

余宸明把行李放下,房间里转了一圈——怎么说,每当他自己觉得自己已经见识够多的时候,这些有钱人们总是能带给他新的震惊。他忍不住转头问John这房间多少钱一晚上,John笑了笑回答说,这酒店本身就是C总的。

哦——余宸明了然。很好,很霸道总裁,他真的活在一本狗血abo小说里捏。

John离开之后,余宸明就在房间里转了起来;虽然酒店客房服务每天会来打扫房间,但是这房间的居住痕迹实在也太少了一点——云颢应该是住在靠近门口等卧室里,余宸明看到他的几件衣服放在床上。但那应该不是主卧。主卧应该是有着一整面落地玻璃窗,一拉开直通无边泳池的那间个房间。

余宸明把行李拉进了主卧,在玻璃窗前望着游泳池,有些可惜大冷天的不适合游泳。不过他还是要热热身,家里有练舞室,他每天都会去热身练练,而在外工作的时候,他也会尽量抽空去借健身房去练习。健身房就在隔壁,他正好听着上周孟理刚给他发的新曲,在跑步机上跑了一个小时,而后又简单地构思了编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