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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爵士,大多数骑士的实力都参差不齐,以艾斯给人的力量感,不可能没有领主中意他,而且他所展现出的态度……与其说是谦逊,不如说是一种态度放得极低的自卑。

是因为脸上有骇人的伤痕?还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疾?

摩根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同行期间,艾斯展现出了充分的骑士风度,将自己的棕色牝马让给了她,自己步行。周围有狼群和野狗出没时,他的反应并不比梅林迟钝。在山路上,有一只乌鸦似乎喜欢上了她的头发,不停在她附近盘旋,想要啄她的头皮,只见一道银光闪过,艾斯已经将乌鸦斩于剑下。

梅林吹了个口哨:“剑术不错啊,穿盔甲的小哥。”

“只是一些微末的技艺……”他谦虚地回答,“还、还有……叫我艾斯就好……”

“性格很温顺呢。”梅林说,“太好了,如果性格上也以类似的话,从'主人公的同伴'定位来看简直是前所未有的大危机——虽然大哥哥还有美貌和肉体就是了。”

艾斯明显没有跟上他的步调,但还是客气地表示:“您是一个有趣的人。”

“我也这么觉得。”他的目光意有所指,“当然,如果在场能有第三个人这么想就再好不过了。”

临近夜晚时,艾斯主动表示自己可以守夜。

“虽然相识得不久,但您完全可以相信我。”对方说,“在旅途中,请将我视作您的剑吧。”

“诶——这样梅林大哥哥的地位不就变得更加无足轻重了吗?”梅林煞有其事地说道,“没办法,既然无法成为小公主的剑,那就只好成为小公主的床了。 ”

摩根看着他:“只要你碰我一下,我就割开你的喉咙。”

“好过分!一点擦边的余地也没有吗?”

“梅林阁下也会用剑吗?”艾斯问道。

“一点点啦。”

“原来如此。”艾斯脸上露出钦佩之色,“会剑术的吟游诗人非常罕见,想必您一定也花费了相当的功夫磨练自己吧?”

“很遗憾,并没有花费什么功夫呢。”梅林回答,“不过也无所谓,比起当剑术大师,还是当奸夫比较有趣。”

艾斯噎了一下,干巴巴地问道:“那……您有什么收获吗?”

摩根代替他答道:“没有。”

他们找了一处靠近水源的地方落脚。艾斯坐在火堆边解下了剑带,用湿布擦拭剑身。

“要保养剑身的话,应该用矿物油。”梅林提醒道,“你这样只会让剑身生锈。”

“那太贵了。”矿物油是通过炼金术从火油中提取出来的,价格令人心碎,“请不用担心,这把剑是永不生锈的。”

“世上没有永不生锈的剑——除非他们是妖精或矮人所铸。”

“但、但是……”艾斯口舌笨拙地回答,“它……这把剑就是不会生锈,它是我家族的家传宝物。父亲说它在一千多年前就被打造出来了,现在依然熠熠生辉。”他将剑递得近了些,“瞧,它还有名字!只有那些有名的工匠才会在剑身上留名。”

月光与焰光在银色的剑刃上交相辉映,剑身上古老的铭文时隐时现,仿佛在岁月的长河中沉浮——这般精妙的工艺,即使是再外行的人也该看出这把剑非同寻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