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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个平安符,是我专门去寺里找了方丈求来的,虽然不值几个钱,但能保你平平安安长大成人。”

这个时候,陆久安刚满九周岁,陆文瑾十七岁。

这位陆家长子,经过几年的洗练,变成了一位儒雅温和的翩翩公子。

陆文瑾不喜科考功名,偏爱商贸算筹,因为这些年跟在陆时宴身边打理家中茶铺,渐渐展现出了他卓越的经商手段,陆时宴很高兴,将名下两间小的绸缎庄送给他练手。

陆久安正抱着赵姝婕的胳膊撒娇,埋怨许久不曾见过自家大哥了,陆文瑾找了过来:“乖宝,陪我去集市走一趟。”

陆久安高兴地跳起来。

陆文瑾如今要亲自打理两个铺子,有时候难免力不从心,所以打算买个年轻一点的奴隶回来,放在身边好好培养,以后充作书童使用。

陆文瑾带上陆久安上了马车,直奔北市而去。

北市已经成为阆东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大部分的人牙子都会把手中的奴隶拉到那里,假如有些穷苦百姓家中人丁太多以致吃不饱饭,也会选择在那里发卖自己的孩子。

到了北市,陆久安紧随着陆文瑾下了马车。

这一带鱼龙混杂,有地痞流氓,有商户小贩,有像陆文瑾这样的富家少爷,更多的,则是跪在地上等待被挑选的奴隶。

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

陆久安第一次见这样的场景,于心不忍,紧紧贴着陆文瑾的胳膊,道:“他们好可怜。”

陆文瑾抬起手掌摸了摸他的头。

人牙子见陆文瑾穿着绫罗绸缎,气度不凡,争先恐后地涌上来,七嘴八舌地介绍起手中的奴隶。

“看看我这个吧公子爷,身强体壮,是个干活的好手。”

“我这个小闺女,柳眉杏眼的,正好可以拿来作平时的消遣,若是公子爷看不上,端茶倒水也是行的。”

陆文瑾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拉着陆久安从人群中挤出来。

陆久安回头看了一眼那些被洗得干干净净的奴隶,指着他们的头顶问:“那个是干什么的?”

“那个是草标,插在货物上,以示待售。”

陆久安抿了抿嘴巴,沉默不语。

陆文瑾拉着陆久安走了一段路,耳边清净了许多,便停下来挨个观察沿途等待发卖的人。

过了一会儿,陆文瑾相中一个长相机灵的少年,年纪看着比陆久安小些:“这个多大了。”

人牙子答:“足十周岁。”

“看着不像啊。”

“公子爷,你是知道的,这些人平时吃得少,不怎么长个儿,这样吧,公子若是喜欢,算你便宜些。”

陆文瑾讨价还价的功夫,陆久安一个人无聊地四处张望,这时候,他在远处的人群里,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

那个孩子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垂着脑袋,像一条被遗弃的小狗。

陆久安看见他的那一刻,目光突然定住了,一股无法言说的难受涌上心头。

等陆文瑾与人牙子谈妥完毕,交付了钱,再回过头,便看见陆久安站在原地哭得稀里哗啦。

陆文瑾何时见他这么伤心过,手忙家乱地帮他擦掉脸上的眼泪,心疼道:“久安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