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1 / 2)

陆书瑾最喜欢坐在门槛边上,往天上看。

当然主要原因也是这个院子实在是太小,出了房门统共也就七八步的距离,院子里同时站三个人,就会显得拥挤。

所以陆书瑾很少出门,但也不会长时间呆在房中。

她所居住的小屋子跟正常房屋不同,没有正常的高度,更像是一个堆放柴火和煤炭的小库房。

里面没窗子,一面靠着宅中外墙,堆放着一个十分腐朽破旧的书柜,上面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籍。

一关上门,房中就没有半点光亮,所以陆书瑾不喜欢呆在那个地方,每日一醒,她就打开门坐在门槛上。

她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看天,仰着头往上面看。

晴天时,整个天空无比湛蓝,白云朵朵作为点缀,偶尔飞过的鸟则被陆书瑾视作意外惊喜。

她有着超出常人的耐心,坐在门槛上一整日,数着今日飞过头顶的鸟有几只。

阴雨天时,整片天空都灰蒙蒙的,像覆上了一层暗灰色的纱,厚重的乌云大片堆积,不多时雨水便落了下来。

陆书瑾原本不喜欢阴雨天。她喜欢太阳,喜欢热烈而灿烂的光,喜欢所有明亮且温暖的东西。

更不喜欢太阳落去,黑夜的到来。

因为每当夜晚降临,她的世界就黑暗了,只能借着门框边那微弱的月光来照明。

被姨母王氏派来的丫鬟叫秋荣,年长陆书瑾三岁,身上没几两肉,看着很瘦。

她话很少,也不怎么搭理陆书瑾,每日来三次送饭食,早上拿走陆书瑾换下的衣裳,晚上再送回来。

她每次来的时候,都能看见陆书瑾坐在檐下往天上看,也不知道在瞧什么。

秋荣虽然不跟她说话,但在心里多少是有些可怜她的。

毕竟她连丫鬟都不如,或许丫鬟还能吃上一口热饭,能去想去的地方,能够去看看别处的天空。

而她只能在这座宅院之中,像被囚困的鸟,只能日复一日地朝外面眺望。

九岁那年,三月初九,这一日陆书瑾记得很清楚。

她拿出攒了许久的铜板递给秋荣,托她给自己买一根蜡烛回来。

当日夜晚,秋荣带回来一根蜡烛。

从那个早春之后,陆书瑾的漫漫长夜有了光。

四岁刚进柳宅时,柳宣力请了私塾教习家中的儿女,陆书瑾跟着学了一段时间,认了字,后来的漫长岁月之中,她就与灯台为友,与房中的废旧书籍为伴。

十六岁的陆书瑾很瘦小,风一吹就要倒的模样,那双眼睛又黑又亮,常年泡在书卷里,让她有一股极为沉淀的气质,安宁文雅。

柳宣力那时正要与镇上卖玉发家的王氏生意往来,逢王家给长子寻媒,他便正想起家中还养着一个毫无干系的陆书瑾,如今十六岁,正是婚嫁的年龄,于是立即要与王氏结亲家。

陆书瑾到底是个年轻姑娘,除却羸弱瘦小之外,其他的样样

都好,从脸上瞧去更是个美人,王家甚是满意,王瘸子亦没有任何异议。

聘礼定亲,这桩婚事你来我往人人满意,没有一人过问新娘子的想法,陆书瑾看在眼中,冷在心里。

逃跑一事也并非她一人的计划。

丫鬟秋荣与宅中一个小厮两情相悦,私定终身,听闻陆书瑾要出嫁,明白自己届时也会陪嫁过去,成那王瘸子的侍婢,自然是一百个不情愿。

思来想去,她便在一个暴雨连天的夜晚推开了陆书瑾的房门,让她逃。

陆书瑾逃了,在震耳欲聋的雷声和瓢泼的大雨中,她乘着夜色而出,在黑暗之中一个劲儿地往前跑,仿佛奔向世间尽头之处。

但是很快,身后响起了马蹄声,还有穿透暴雨传来的叫喊。

喊的是她的名字。

陆书瑾用尽全力向前奔跑,马蹄却还是朝着她的后背快速逼近,直到几乎落在了后脑勺边。

密布的雷在头顶上炸响,巨大的声响将陆书瑾吓了一跳,她身子一抖,猛地从梦中惊醒。

意识还朦胧,眼睛还没睁开的时候,忽而一个温暖的怀抱覆过来,柔和的力道揽在她的背上,将她整个都拥进了怀中。

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埋到了她的颈窝里,往她耳边蹭。

而后炽热的呼吸洒下来,笼在耳朵尖上,慵懒的声音就钻进耳中,“被吓到了?”

陆书瑾睁开惺忪的双眼,就看到萧矜整个人半蜷着身子,将她抱住,身子紧紧贴在一起,分明是一个充满不安的依赖姿势,却给了陆书瑾莫大的安心。

她迷迷糊糊,伸手抱住了萧矜,刚睡醒的嗓子还十分喑哑,“被噩梦吓到了。”

萧矜在她侧颈落下轻吻,“什么噩梦?”

“梦到了从前。”陆书瑾往他怀里钻,“被困在黑漆漆的牢笼之中夜以继日的那些岁月,后来我逃走了,却又被抓回去,很可怕。”

萧矜的吻从脖子往上,落在她的耳边,更加用力,语气里带着心疼,“我早就说过应该好好收拾那家人,你又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