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 荒野求生(1 / 2)

穿书后成了狼孩 余书乔 13188 字 1个月前

叶知栀养了半个多月的伤,伤口开始结痂脱落,疼痛一天天减缓,虽然手脚淤青还没散完,走路还一瘸一拐,但已经不影响她往外跑。()

她的时间很宝贵的,可不能单纯浪费在养伤上,她忙的事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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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栀骑着狼跑去看药植和养殖情况。

狼王爸爸还是很有分寸,牠咬了药草回来,但没破坏植株,只是秃了一边,慢慢就能长回来。

叶知栀可珍惜这些药植,只摘几片叶子折几条小枝杈,她不知道具体怎么制作药粉,想要长久保存,应该就是晒干,然后研磨成粉。

她不知道这步骤对不对,所以只用少量做实验。

她把叶片和细根放在擦干净的岩石上晒,白天暴晒,傍晚就收回去用叶子包起来。

这晒药草的地方也不是随便挑选,又得背风,不易被吹走,又得表面平坦还要全天能阳光直射,总之一个讲究。

为了让药草尽快晒干,叶知栀还得时不时从山洞里跑出来给药草翻身。

此时太阳高挂,渐渐变热的气温令人直晒片刻就开始冒汗,叶知栀将一片片叶子和细枝杈翻身完毕。

这样的天气晒下去,过两天就能晒干了。

叶知栀擦擦额头上的细汗,露出手腕上枯草织成的小手环和正在变回白皙肌底的皮肤。

叶知栀现在全身上下干净许多,她长期身上涂紫草汁液,前些天擦澡时,突然发现自己皮肤上的颜色擦不干净了,那汁液慢慢的开始渗透进皮肤里,虽然很浅,但如果一直这么下去,估计她是真会变成真正的小紫人。

本质上还是很爱美的叶知栀,想到以后要是回到人类社会,人群中别人家的肤色都是莹白奶白黄白或者非洲黑,就她一个全身紫,绝对是人群中独树一帜的最惹人注目的人类……

叶知栀想了想,就尝试把紫草的汁液染进唯一的一件薄衣裙里。

她趁现在天气好,还能换穿兽皮的时候,将布料洗干净,然后涂上汁液晒干,这样她的衣服上都是汁液的颜色气味。

叶知栀还觉得美滋滋,衣服换了个颜色,就跟换了件新衣服一样。

紫草的气味能驱赶毒虫,不一定非得涂在皮肤上,也可以涂在衣服这类穿戴在身的物品上。

叶知栀至今没能闻到紫草散发出来的气味是什么样的,她猜这种气味只有虫子类才能闻到。

为了更加保险,她还用紫草晒成的干草,编织了几个草环,挂在手腕脚踝上,甚至乱糟糟的头发上也绑几根枯草。

狼群用这种枯草来做窝,说明就算是枯草也有驱逐虫子的作用,只是没有汁液的效用大。

叶知栀还觉得这样挺美,能当装饰品了。

翻晒完药草,叶知栀就跑回山洞,继续磨石墩。

等药草晒干后,她需要进行研磨,没有工具,她只能找类似的再进行加工。

叶知栀在山洞附近找半天,才翻找到一块有一面有点凹陷的

() 石墩,她费劲扒拉回山洞,堆放在角落里,清洗干净后找到一块更加坚硬的石头去打磨凹洞里的不平,企图让这个拳头大小的窝窝变得光滑。()

叶知栀的努力是有成效的,她每天坚持打磨,累了就出去翻晒药草,完了又跑回来继续打磨,还能顺便养养腿上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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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两只手的擦伤在日复一日中已经好全,而最严重的膝盖伤,只剩一点点痛感。

幸好她摔下去的那个坑不算特别深。

等叶知栀的草药晒干,将其放进打磨光滑的石窝里,用另一块光滑的石头将其研磨成粉保存好后,她的右膝盖也好全了。

俗话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一时爬不起来也没关系,换个容易爬的地先起来再说。

比如现在,叶知栀没有傻乎乎的真又马上跑去跳那两米的坑,她知道自己的斤两,现在再来一次她还是跳不过去。

明知不可为,却头铁冲,那不是让自己伤好又伤吗?她可不想大好的时光在养伤里度过。

至于之前为什么会跳,那不是和狼群跑嗨了没注意就跟着跳了么?

现在跳不过两米的距离没关系,她可以先跳三五十厘米的,再跳六十、八十厘米、一米……总有一天她能跳两米甚至三米以上那么远!

叶知栀不畏惧任何挑战,但她更想先做好万全准备,打有准备的仗。

所以她的伤刚好,就开始跑跑跳跳。

叶知栀先练习跑步,然后找个地面松软的地方练习跳远,奔跑,跳跃,掌握最轻松的弹跳技巧。

练了没几天,叶知栀觉得这种练法进步不大,于是又招呼狼群带她一起奔跑。

看着幼崽才伤好就跃跃欲试的狼群:“……”

不过在狼群的字典里,可没有知难而退,更何况奔跑跳跃是狼最基础最擅长的一项技能,不管是长途奔袭还是狩猎,都必不可少。

本来狼群对族群里唯一一只只有两条腿且没有獠牙利爪的幼崽不抱任何希望,牠们早就有一直养着废物幼崽的想法,而且幼崽已经慢慢表现出不同于狼群的更高的智商,早已让狼群高看一眼。

毕竟在狼的概念里,从来没有想过能圈养猎物,还能将其他地方能疗伤的植物种到牠们领地里去,还能战胜狼群刻进骨子里对火焰畏惧的本能,还有种种新奇的举动……

幼崽无法狩猎这个缺点,已经足以从其他方面弥补。

在狼群眼里,幼崽身残体弱,一般来说,在等级森严的狼群社会体系中,叶知栀甚至连老狼的位置都比不上,哪怕她是狼王狼后的幼崽。叶知栀自己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她的地位在族群中却是有隐隐上升的,只是不是特别明显。

最开始叶知栀的地位比老狼还低一点,现在她和老狼是平等的。

而这一切,是从她能活着走出狼群争夺地盘之战那刻起。

在残酷的大自然环境中,弱肉强食、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是生存法则,一旦发生资源抢夺,最先被淘汰的,

() 就是老弱病残。

狼群实力为尊,叶知栀想得到狼群真正的认可,或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刻的她,还是需要狼群庇护的幼崽。

现在幼崽想训练想变强大,是好事。

如果哪天幼崽能跟上牠们的脚步,哪天幼崽能独立狩猎,牠们就不用担心,幼崽离了狼群就活不下去。

叶知栀并不知道狼群对她有求必应的背后,寄予厚望。

她不知道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叶知栀还以为狼妈在看到她跟着狼群奔跑受伤之后会制止她,没想到却不阻止她的行为,任由她同狼群一起到处乱跑,只是不远不近的跟着。

没有后顾之忧,叶知栀就和银一牠们在森林里到处乱跑。

山路崎岖,叶知栀跑上头了,不可避免还会受伤,不过她不似之前毫无准备,在即将受伤的时候,叶知栀会下意识保护自己,所以即使摔得头破血流,她反而越挫越勇。

甚至她还乐观的想,正好她的药粉需要试验,她还能看看效果怎么样,哈哈!

事实证明,她的做法没有错,哪怕只是简单的晾晒研磨,药粉的药效也不差,当然比不上新鲜的程度,但却是叶知栀意料之外的惊喜。

比起能随身携带在身边,能储存在山洞里,那点药效的缺失不算什么。

叶知栀当即把植株全薅光,继续晒干制作药粉。

反正她观察过了,药植只要根系和主株不损坏,就还能继续生长。

叶知栀跟着银一牠们在丛林里四处撒欢,一开始不熟悉的山路遇到的意外不少,但慢慢熟悉后,她就跑得更快了。

她每次跑的时候,都会总结上一次失败的经验,争取下次规避。

叶知栀发现,狼群似乎会本能避开危险的地方,而优越的弹跳能力和持久奔跑的耐力,让狼群可以轻易穿梭在丛林之中。

没道理她没这个本能,就算没有,她也要训练出来!

不知不觉,她们跑得更远了。

幸运的是,她虽没找到竹子林,但是她却找到了类似替代品。

她看到有一种草木的杆和竹节类似,小拇指一样的粗细,十分适合做火折子的植物。

要不怎么说大自然是最丰富的资源宝库呢?所有叶知栀想找到的东西,最终都以各种形式找到了。

叶知栀很高兴,她终于可以继续深入研究如何保存火种。

等她有了火种,就可以和狼群去更远更远的地方,可以在丛林里过夜。

现在狼群带她去的地方,都是可以一天往返的距离。

当然叶知栀也不是全程在奔跑,她基本上是跑一段路,遇到很多不适合她跑的地方,就坐在狼的背上。

而且在领地之外危险重重,她还要保留点体力,不会让自己完全脱力。

尽管如此,叶知栀走的范围越来越广,见到的东西更多。

在一处有山有水有平原的山林盆地里,叶知栀看到许许多多不同种类的猎物

,比如鹿群,麝牛群、野山羊群,小的有兔子、狍子、野山鸡以及很多不知名动物,时不时在灌木丛里窜进窜出。

鸟类的叫声亦是十分热闹,她甚至能远远看到,不少她认不出品种的鸟类穿梭在树杈之间。

叶知栀猜测这里是狼群在春夏季狩猎的地方。

等到了夏季末,动物需要寻找能安全渡过雨季和冬季的地方,就会慢慢离开这里,也就是所谓的迁徙。

因此,狼群在这个时候开始,会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寻找狩猎。

叶知栀结合狼群不同时期狩猎回山洞的时间长短,肯定自己的猜测没错。

这里猎物多,也就意味着其他猎食者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