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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想得如此深,今日多亏了你呐!咱什么也不说了,干了!”说着,那将士果然一口就将碗里的酒喝干了去。

沈槐之看着他身后排着队的一群憨实的汉子,双手捧碗满脸黑线……

“好了好了,槐之要是和你们每个人都干一碗,那怕是没法收场了,”宁风眠看着满脸狼狈的沈槐之,忍着笑让覃烽把自己推过来,“槐之随意,你们都干了。”

“是!”

酒精果然是烘托气氛的一把好手,或许是素日里在军营中管束得紧,今日酒过三巡之后,各位将士均原地变身话痨,拉着沈槐之就开始讲故事。

“沈兄弟啊!你可不知道,我们的威名啧啧啧,敌军但凡看到阵前出现的那匹雪白的照夜,就直接扭头回营连迎战都不敢!”

“我们的战力那是没得说,最重要的是我们从来不让我们这些兵们去冲锋陷阵,他永远站在最前端,把身后的我们永远都保护得结结实实。”

“要说的心,那真的是比金子还纯粹,我记得有一次也是这么冷的冬天,羯人没有粮食总是过来劫掠,宁为了保护北疆的百姓安心过冬,整个冬天都在亲自巡防,那年……”将士突然小声道,“那年宁的母亲病故他都硬是没有回家,我们劝他回家看看,宁居然说人既然已经死去便只需入土为安,眼前正活着的百姓才更重要。”

“是啊!在宁的心中,恐怕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比外面祝国北疆的安稳更重要的了!”

……

沈槐之和将士们坐在一起,一边端着酒碗一边吃着油炸花生米,仔仔细细地听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宁的趣事和赤胆忠心。酒精放大了人的想象力,他仿佛看到了一位英俊的少年,一身锃亮的铠甲,头盔上鲜红的缨穗被北疆猎猎狂风吹得高高扬起,跨着那匹历史上有名的照夜宝马,手持长枪,如同一道不可阻挡的闪电,直截了当不由分说霸道地劈开敌军的队伍,刹那照亮漆黑的夜。

那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恣意嚣张!

沈槐之又是惊叹又是骄傲,这样的人,是属于自己的——至少名义上是。他从内心油然而生一种十分隐秘的优越感,这样的一位,只有我知道的他的饮食起居,只有我和他平起平坐地生活在一起。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叛国!

似乎就是在那一刹那间,沈槐之做出了决定,他决定一定要紧紧跟着宁风眠,不让他有任何机会走向歧路,让他未来一定会是一名青史留名的,亦或者,做一个好人也好,做一个普通的平头百姓,没有血光与杀戮,可以在冬日里懒散地抱着猫晒太阳,和喜欢的人谈论今日的饭菜是否可口,然后在家人的陪伴下安享晚年寿终正寝。

“今天,谢谢你。”烛光中仍然是一身素雅的低头看书,脖颈随着看书的动作弯出一个优雅好看的弧度,他是那样好,无论哪方面都好,看书也好,长得也好,气质也好,什么都好。

沈槐之有些醉了,朦胧之际,甚至觉得灯光下的浑身散发着圣光。

啊!原来这就是物理上的滤镜!沈槐之懒懒散散地一手撑着脑袋看着对面发光的想着。

“不用谢!”沈槐之大手一挥,一个重心不稳差点儿把自己放倒,“今天总算让你知道了吧,我沈槐之除了吃喝嫖……吃喝玩乐,还懂得推断人心呢!”

糟了,嘴瓢了!沈槐之吓得偷偷睨了宁风眠一眼。

没想到这人倒是沉得住气,根本就当没听到,从身旁小橱中拿出一个大号的油纸包,慢条斯理地打开,一股油炸鲜虾的香味扑鼻而来,是得味楼的炸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