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色依旧平静地找到了他第一次见到利亚姆时对方坐着的长椅,在长椅上坐下身来。
奥斯蒙德从口袋里掏出香烟与火柴,指尖轻轻晃动,在黑暗中划出一道红色的光亮。
他早就知道了,真实的世界里哪有什么系统?
利亚姆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这一切都是假的。
都是一场梦,或者只是一部电影。
等明天的太阳升起,他就会醒来,重新回到破产后,他在街上饥饿地游荡的时候。
就像现在一样。
系统却发出声音:
[那就是利亚姆,他已经死了,你不要再欺骗自己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枪击简史》描述的案件改变了。]
“是吗?”
奥斯蒙德咬着香烟,神情淡薄道:“那好吧,他死了,所以呢?我不在乎,我无所谓。”
他曾经养过一只狗。
那时他住的房子有一个偌大的庭院,每天下午,他们都会在草坪上奔跑。
住宅内人来人往,所有人都形色匆匆,他像一个不存在的人、一个可以被看到的幽灵,但好在,他还拥有一只狗。
它永远爱他,永远会向他跑来。
唯有死亡能将他们分隔。
某一天他回到家中,再也看不到那只幼小的金毛,只剩下地板上粘腻的血迹。
佣人将他推进房间,他的母亲说,那只狗会咬伤他,会伤害他,所以她把它送走了。
那时奥斯蒙德尚不能理解死亡。
不过,他也没有为分别流一滴眼泪。
奥斯蒙德一直觉得,也许他生来如此,冷血,无情。
他不是受害者,只是个卑劣的既得利益者,妄想为自己找些理由来逃避指责,但他和周围的所有人都一样,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他只会在交易结束以后露出贪婪的微笑,永远不会落泪。
哪怕这是真的。
反正,没关系的,他不在乎。
他早就说过,他不喜欢狗,他很讨厌狗。
养狗就是感情贷款。
等他死去,从他那里偷来的温暖就要全部连本带息地还回去。
好在奥斯蒙德不在乎。
他没什么感觉。
他是个冷血动物。
即使这是真的。
奥斯蒙德·格里菲斯会听从利亚姆的话,忘了他,然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继续生活,赚钱,仅此而已。
他的胃逐渐开始隐隐作痛,但是奥斯蒙德没有动,他依旧一根一根抽着香烟,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嘶——”
他突然被手上剧烈的刺痛刺激地回过神来,他的手指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夹了一根点燃的香烟,它持续地燃烧着,直到烫伤了奥斯蒙德的手指。
奥斯蒙德一愣,他抬起手,拿下了自己叼在嘴里的东西,那是一根顶端漆黑,红磷全部燃烧完的火柴。
他的眼眸微敛,沉默地将烟头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