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2欺负老实人(2 / 2)

北宋穿越指南 王梓钧 7425 字 7个月前

张富说:“俺也记得他叫石头,好像是姓石,石什么来着……”

何贴司翻阅弓手名册,找到两个姓石的,问道:“石彪,石应,哪个是他?”

李茂田说:“石应在俺手下当班,该是这个石彪。”

“就是叫石彪,俺想起来了。”张富接话道。

再问还有没有这种老实人,李茂田和张富都记不清,何贴司便在弓手名册上随便勾了一个。

这三人,全都被县衙点为衙前差,负责催收各自村里的秋粮。

而且户等还不对,只有三等户以上,才能轮到衙前差。既然三人领了大笔赏钱,就该把户等升上去,应缴的赋税也要跟着升。

何贴司说:“二位都头,你们一人盯一个,莫让邓春和石彪逃了。税催不齐,便按律抓他们去流放,家产也该抄没充公。到时候,少不得二位的好处。”

“嘿嘿,俺听何贴司吩咐。”

出卖当初的战友,李茂田毫无心理负担。他本来就心思活络,连战兵都不愿当,只佩服朱铭、张广道和陈子翼,跟其余弓手没啥情谊可言。

……

城西,余家坳村。

想用诗词刁难朱铭的余大渊,正在家中用功读书。

忽听外面吵吵嚷嚷,他叫来家仆一问,竟是县衙的皂吏进村了。

余大渊放下毛笔出门,却见祖父、父亲和大哥,已经来到屋外看热闹。

“相公,县里点了邓春的衙前差!”一个家仆飞奔过来报信。

余老员外冷笑:“俺就知道,县衙那些胥吏,万万不会善罢甘休。弓手大闹县衙,可是落尽了他们的脸面。”

余大渊不屑道:“阴险小人,贪蠹之辈!”

数百步外,便是朱国祥便宜的老丈人家。

穷书生孟昭,正在跟自己的蒙师拜别。

“先生,俺要带着妻小,去大明村投朱秀才,今日特来辞行。”孟昭执弟子礼下拜。

沈怀捋着白胡子,微笑道:“俺那外孙,是个做大事的,你去了也算一场造化。今后跟着成功,当好生做事,科举可以先放一放。”

孟昭说:“俺晓得,六年之内,绝不再去科举。”

沈怀摇头叹息:“你还是没死心啊,进士哪有那般好考的。”

师徒俩一番交谈,孟昭拜别离去。

没走多远,就见一群胥吏风风火火杀来。

领头的李茂田喝问:“邓春家在哪边?”

“哪个邓春?”孟昭反问。

李茂田说:“就是邓大个。”

孟昭下意识转身指路:“便在那边山脚下。”

“当当当!”

邓春正在家里刻墓碑,这属于祖传手艺,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能照着字样刻出碑文。

除了刻碑,别的石匠活他也会。

可惜乡下的订单不多,只能偶尔赚外快,主要还得靠种地为生。

邓春近几个月很风光,他身为弓手副都头,领到足足一百贯赏钱。这些钱都让父亲管着,不但还清余员外家的欠债,购买了一头小牛犊,还在征收夏粮期间,从村邻手里买了几亩薄地。

“大个,大个,不好了,官差要捉伱轮差!”一个关系好的发小,飞奔前来报信。

不多时,邓春的父母、妻子、弟弟、弟媳,也慌慌张张从地里赶回来。

李茂田已经冲到院子里,盯着邓春喝问:“哪个是邓春?”

邓春提着锤子站起:“俺……俺就是。”

李茂田吼道:“把你家户帖拿出来!”

邓春的父亲吓得身体发颤,慌忙回屋拿出户口本。

李茂田根本不识字,扫了一眼户帖说:“哪里才是五等户?邓家隐匿财产虚报户等,给俺进去搜!”

一群皂吏冲进屋里,吓得小孩哇哇大哭。

他们翻箱倒柜,真就找出买田白契,还搜出邓春剩下的赏钱。

李茂田指着装钱的柜子怒喝:“这里便有七八十贯,再加上房屋田产,三等户也能排上……”

邓春的父亲跪下哀求:“公人饶命,还了余员外的债,又买了牛犊和几亩地,俺家只剩五十几贯,哪里还有七八十贯?”

“五十几贯,那也能算三等户,”李茂田大呼道,“把钱抬回县衙,等邓春催足税额,再把他家的钱送回来。”

一串串铁钱,被装进箩筐抬走,邓家老小扑上去阻拦,遭几个皂吏踹翻打倒。

邓春站在还没刻完的墓碑前,一句话没说,只是右手紧握铁锤。

“你还想抗法不成?”

李茂田走过去,忽然有些心虚,因为邓春太高大了,比他整整高出一个头。

“锤子拿来!”李茂田呵道。

邓春此刻有一股冲动,他想抡起铁锤,把眼前这混账砸得脑袋开花。

李茂田又喊:“锤子拿来!”

邓春终于说出第一句话:“攻打黑风寨,俺是在前面扛门板的。朱都头和陈都头,都很喜欢俺。”

“锤子交出来!”李茂田继续怒吼。

自从幼时打伤余大渊,邓春就性格变怂。他不敢与人动手,不敢跟人吵架,甚至不敢跟人说话,表现得越来越木讷。

但他心里,啥都清楚。

他……不能杀人!

将手里的铁锤交出去,邓春一言不发转身,扶起被打倒在地的爹娘。

李茂田这才彻底放心,态度变得更嚣张:“既升了三等户,就该轮衙前差。余家坳这边的秋粮,今年由你来催,收齐了粮赋,便把钱还你。若是收不齐,就得发配充军!俺们走!”

皂吏离开之时,不但把钱抬走,还牵走小牛犊,带走邓家的锄头、镰刀、柴刀、铁锤和铁钻。

邓春站在院子里,盯着那块没刻完的墓碑发呆。

(PS:可能没说清楚,玉米红薯是交给佃户种的。收获之后,玉米红薯归朱家父子,然后补偿佃户相应粮食,并给佃户们留少量种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