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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延到最外环的地方竟然还存在一种名为握手楼的低等破旧之所,每一栋楼都矮小狭窄,彼此缝隙间连只小猫都挤不过去,因风吹日晒而掉皮的外墙都是脏褐色的,长月高悬,森冷月光泼洒下来衬得一栋栋矮楼愈显可怖,楼下那几个稀疏的老旧路灯早成了一种贫穷的摆设,开了不如不开,太暗了,暗得让影子更长更深,就差再画两颗血淋淋的眼珠子就能活过来把观泠吃掉了。

墙角那堆成小山的垃圾没有专人清理,在这场从清晨骤下到傍晚从未停歇反而越来越猛,白日里连一丝阳光都疯癫不让逃出的死气沉沉的瓢泼大雨中越发恶臭,观泠屏住呼吸,忍着呕吐感进了这个小区。

再恶心他都要进来的,这个小区是清晨带他逃离别墅的那个司机叮嘱他来的唯一可以避开他丈夫耳目的地方,那个司机说,他的丈夫既然总说他娇气,那逃跑就不能去市中心,也不能出北城,最好的办法就是来这种像贫民窟的地方,他丈夫不会相信他会在这里忍耐居住,所以,这里最安全。

观泠下车前满怀感激地对司机说了谢谢,他下车后没有看到司机的冷眼旁观,只一股脑逃命似的进了小区,他没有伞,没有外套,穿得单薄又可怜地冒雨行走。

死寂,黑暗,令人窒息的压抑氛围里观泠抱住双臂,他微微低头,咬住唇哪哪都不敢看,他六神无主又寒冷,身上还是穿的那一件吊带裙,金发湿漉漉蜿蜒在他光|裸后背,在四下无人的黑暗里也如发光的天使般圣洁无邪,可他的脚如今在滴血,每走一步,都有血珠似蛇,在他身后如影随形,从未松嘴。

怎么还没有走到呢?

好疼。

观泠不止大腿内侧疼,他的脚也好疼……

当时逃得太急连鞋子都忘记穿了,光着脚走在这握手楼的小路上早就蹭破了皮,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走在这种路上的质感,铺着的连瓷砖都不是,粗糙、劣质,仿佛工人随手往地上倒了一车的沙子然后浇上黏糊糊的水泥,连铺平都不铺平,只懒散地等它自然风干成凹凸不平的丑陋的羊肠小路,他轻轻踩在上边,就跟被刀割一样疼,他哪里受过这种苦呢?哪怕他嫁给他那位残忍丈夫的两年时间里,他也没有挨过叫贫穷滋味的苦,但他要逃……如果能逃离让他生不如死的丈夫的话,如果可以继续跳舞,如果可以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不用被关起来,不用每天战战兢兢活得没有尊严和自由,如果……如果还能见到那个人对他说一句对不起……

那这种苦,他可以忍受的!

“观泠不害怕……不害怕……”他一边鼓励自己,一边继续在夜雨磅礴里往前走。

女店员在一栋握手楼一层的小超市里隔着玻璃门,一点不舍得眨眼地盯观泠好久了。

她支着下巴捧着年轻的脸坐在收银台前,坐了一会儿觉得不放心,就站起来,偷摸站在门边,悄悄看离小超市越来越近的观泠。

是要来这里避雨吗?

女店员边想边继续盯着观泠瞧,她不是把第一次在这小区见到的观泠当小偷,她只是觉得……太漂亮了,漂亮到根本不该出现在这种破地方,像是公主该住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而不是来森林里受苦受难。

为什么来这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