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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

雪卿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抬起右手,上面沾着那一点黏糊糊的糖渣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花香,指尖还带着微微湿润的触感。

小兔子轻轻嗅了嗅指尖,假装认真聊天,实则在吸引某只兔子窥屏好下套的狐狸抬起头,手指一点飞快按熄了平板。

“你醒了。”沈司宸若无其事地露出微笑,仿佛自己才发现小兔子睁开了眼。

他语气温和地商量道:“刚睡醒就吃凉的对胃不好,我们先去逛逛再去吃冰淇淋好吗?”

“好呀,我还没有见过很多奶牛呢。”雪卿点点头,把手递到他面前,如花朵一般娇嫩红润的唇微微勾起,单纯地笑着看向他:“对啦,是你帮我擦了手嘛?”

沈司宸看着他修长白皙的手指和隐隐泛着粉的指节,慌乱地点了下头。

沈司宸自然不会承认,在捡那根掉在脚边的棉花糖棍时,他看到这只手上沾着的那点蜜糖,脑中的一根弦突然断裂,仿佛被下了蛊似的,鬼使神差就凑了过去。

如果不是熟睡中的雪卿弓了下手指,将他从那种状态下惊醒,优雅知礼的沈公子可能会像一个痴汉一样,趁人熟睡之际,用舌头去舔小兔子的指尖。

这样的画面如果被人看到,一定会荣登明日豪门八卦小报头条。

沈司宸当时下意识弹射起身,险些撞到车顶闹了笑话,他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为了吃冰淇淋准备好的湿巾,小心翼翼将雪卿指尖的糖渍和自己心底的那点龌龊一同擦干净“这个时间饲养舍在放料比较吵,刚好我在这边养了一匹好马,不久前生了个小马驹,如果你喜欢的话送给你怎么样?”沈司宸伸手摸了摸黑马的鬃毛,另一个工作人员牵着小马驹跑了过来,黑马看到小马驹,肉眼可见地温和了许多。

了。

沈司宸没有先带雪卿去奶牛聚集地,而是去了草场边的一个棚子里,工作人员见他过来,毕恭毕敬地牵出一匹骏马,那马浑身漆黑,皮毛油亮,在男人的手下正不耐烦地打着响鼻,光是看起来脾气就很是一言难尽。

-“谢谢你哦,司宸。”

“她长得好高啊,看起来很有力量的样子。”雪卿伸出手指点了下黑马的头,黑马高傲地昂着头,奇异地没有抗拒他的触碰。

“是啊,它拿过很多奖,这匹小马是它和另一匹金奖的赛马生的,训练得当也很有拿奖的潜质。”沈司宸想借着和小马培养感情的由头在宴会前给这只小兔子找点事干,好叫他别整天想着找他的麻烦,微笑着接过缰绳把年轻小马送到他手边。

可能是这只小兔子看起来实在无害吧,沈司宸心想,果然无论是动物还是人都容易被这样美丽柔弱的皮囊诱惑,忽略了他的本质。

沈司宸阻拦的话卡在了嘴边,要知道这边养马的师傅没有哪个没经受过大黑的马蹄威胁,就连他刚开始得到这匹黑马,也是用了足足一个月才驯服它。

小兔子黏黏糊糊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沈司宸感觉自己的声音似乎有些沙哑。

雪卿看着小马圆溜溜的眼睛,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幼马的毛比成年马的毛要软很多,“没关系,举手之劳。”他说着,打开车门快步下了车。虽然马毛天生不如小兔子的毛手感好,但撸起来也让人有一点上头。

更何况这匹黑色小马驹不知道是不是闻到了小兔子身上青草的芬芳,温顺地用头蹭他的手,看起来更可爱了。

雪卿用脸颊蹭了蹭小马的脸,就在沈司宸认为计划虽然在第一步出了点插曲,但还是进行的比较顺利时,小兔子轻声开口拒绝道:“他很可爱,但是我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