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手臂架在钟翊肩上,柔软光滑的丝帛布料擦着钟翊锁骨的皮肤,明明是凉的,却烫得他火燎般的痛。钟翊甚至不敢拿自己滚烫的掌心去握林瑧的大腿,只能死死捏着拳头,用小臂架着他的腿弯。
林瑧让钟翊朝江北走,因为这里离江北的岸边更近。他趴在钟翊背上无聊,就开始哼一首钟翊认不出旋律的歌。
那夜林瑧的生日在钟翊背着他下桥的那一刻结束,林瑧醉意又上来了,他说想吐,不愿意坐太久的车回家,钟翊只能带他去最近的酒店开房。
江边的高档酒店没有便宜的,钟翊卡里的钱连一晚上的房费都付不起,但林瑧虽然醉着,也没让钟翊站在前台难堪超过一秒。信用卡随意划掉5000块钱,270°江景的套房门打开,钟翊被林瑧推了一把,脸朝着玄关墙摔了进去。
室内繁复的灯光在插卡的一瞬间全部亮起,将房间照亮得如同聚光灯中心的舞台。
林瑧走不动,于是背靠着钟翊身边的墙站着。这里的光线终于足够明亮,于是他打开了那个被他捏了一路的红丝绒首饰盒。
铂金的锁骨链不太起眼地躺在黑色的内胆上,白皙的指尖把链条勾起,小巧的挂坠倾泻,在灯光里反射着星子般的光。
林瑧把勾着的项链递到钟翊面前,挂坠还在微微摇晃,像催眠师必不可少的道具,只要再说出摄人心魄的咒语,就能轻易俘获一只听话的小狗。
“帮我戴上。”
钟翊不能做其他动作,只能抖着指尖拿过项链,小心解开扣子,再微微低头给林瑧戴上。因为戴项链的动作,他不得不把林瑧圈进怀里,林瑧一侧脸就能用嘴唇碰到他的耳尖,问他:“你喜欢我吗?”
原来被发现了。
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呢?他的每一个动作和神态都在出卖自己不值一提的真心。
“有多喜欢?”
林瑧问题轻得像梦呓,却将钟翊的心脏死死钉在原地,颤抖的心室艰难翕动,因为漫不经心的四个字而渗出淋漓的血,让他连呼吸都带着血腥味的痛。
就有这么喜欢。
林瑧若有所思地看着钟翊的眼睛,忽然感到一阵不受控的烦闷,如同酒精能麻痹四肢和大脑那样,他的心情也被强行牵扯着又操控着。
不喜欢这样,所以他要报复让他心绪不宁的罪魁祸首。林瑧踢了踢钟翊的脚踝,抬手抚上钟翊抿住的薄唇,居高临下地对小狗施咒:
“跪下。”
红丝绒的盒子被扔在地上,和它堆放在一起的还有林瑧的鞋袜与裤子。林瑧光着两条修长白皙的腿,腿前是钟翊磕在地毯上的膝盖。
玄关里有一面等身的穿衣镜,映着他和跪在他身前的少年,林瑧锁骨间的项链因为胸膛的微微起伏而在灯光下莹莹闪烁。
钟翊第一次给人口,技术很差,而林瑧又喝了太多的酒,根本没有多爽,但他依旧抓着钟翊的头发轻声哼叫,